的多為他故鄉紹興的風土人物,是道道地地的紹興鄉土,但他卻又是當時中國最現代的作家。魯迅熟讀西方文學,尤其是俄國小說,他是第一個把契訶夫一脈相傳的西方現代短篇小說的形式,成功地引介到中國小說裡來的作家。在魯迅的小說中,“鄉土”與“現代”也是完全契合的。我們今天讀“彷徨”、“吶喊”,仍感到歷久彌新,我想不僅是其中的鄉土人物、社會意義,更可能是因為這些小說的現代精神及藝術成就。美國最偉大的小說家迄今恐怕還得算是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他也是王禎和最心儀的西方小說家之一)。福克納寫的全是他家鄉密西西比的鄉土故事,但他的小說技巧及文字風格卻有劃時代的獨創性。完全是現代主義的。福克納的小說根植鄉土而又能超越鄉土,達到普遍性宗教的悲憫情懷,他的小說之所以能產生這樣大的震撼力量,就是因為他創造出一套繁複的小說文字技巧,極有效地表達出他作品深刻的內涵來。西方現代主義最前衛的作家喬伊斯(James Joyce),青年時期離開故鄉都柏林,終其一生居留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