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裡,母親躺在乾草上一直折騰到深夜,我的小姐姐總算出生了,卻是臍帶纏脖,全身青紫,已經斷氣了。母親很難過,一條小生命連爹媽都沒看一眼,就這樣匆匆地走了。她給小姐姐戴上一隻小紅兜兜兒,捆上一捆乾草。第二天早晨,讓哥哥把草捆扔到了後山上。幾天後,母親在後山只找到那隻紅兜兜兒和幾塊小骨頭。
母親曾不止一次地對我說:“人這一輩子,啥事都能遇到。你說誰能想到我一個富人家的二小姐,一輩子遭那麼大的罪?人哪,到啥時候說啥話吧,沒逼到份兒上,要逼到那個份兒上,啥事都能幹出來!你說我那會兒,你爸爸關在大牢裡,等著我把他弄出來,肚子裡的孩子要出世,你姥姥家又遠,一些親戚都眼紅咱家得到了張大師的家業,都巴不得看咱家笑話。你說我不挺著咋辦?有啥法子?”
母親說得極是,遇到這種事不挺著又有啥辦法?
《生命的吶喊》 第二部分 《生命的吶喊》 第二十二節
沒等滿月,母親就帶著哥哥和姐姐跑到開原縣城,透過一位表哥,終於找到了那位辦父親案子的縣官——一個姓史的又黑又瘦的小老頭。母親一直叫他史官。
母親對史官說,父親是冤枉的,是寡婦母女陷害他,請求史官秉公辦案放了父親。史官坐在太椅上一言不發,末了,見母親將三百塊大洋放在桌子上,這才開口說了一句:“回去等你男人吧。”
聽到這話,母親急忙跪下給史官磕頭……
三天後,被關押了一年多的父親,第一次被帶到縣衙門過堂。
在大堂上,父親拒不承認自己調戲過寡婦二嬸,說他因為拒絕娶寡婦二嬸作二房,所以才遭到二嬸的誣陷。父親本以為過完堂就該放他回家了。
可是,史官卻在大堂上宣判:“張國卿目無國法,多次調戲親弟
媳……”
一聽這話,父親勃然大怒:“不!我從沒調戲過她!是她誣陷……”
原來史官也是信教的,與張大師的私交甚篤。寡婦二嬸早用重金買通了他。
就在這時,大堂裡突然出現了三個人,嚇得道貌岸然的史官頓時目瞪口呆……
來者不是別人,正是我那風塵僕僕的母親抱著姐姐,領著哥哥,不顧衙役的阻攔,拼著性命闖到了史官面前……
母親瞪著一隻眼睛逼視著史官,發出了驚天動地的怒吼:“姓史的,你這個貪贓枉法的史官,你收了我的大洋還要判我男人!我告訴你,我在陽間打不贏官司,我到陰間也要去告你!”說罷,就在眾目睽睽之下,就在掌握生殺大權的史官面前,把手裡攥著的一把大煙泡,猛地塞到了嘴
裡……
這可嚇壞了史官,他怕出人命,急忙宣佈休庭。
原來,母親到家第二天就接到表哥捎來的口信,說父親的案子明天就要過堂,而且凶多吉少。母親只好僱馬車連夜又趕往開原。
母親吞下大煙泡之後,並沒有死,很快就將大煙泡排洩出去了。大煙泡外面包著一層蠟紙,只要蠟紙不脫落,就不會有生命危險,就像現在用人體走私毒品一樣。
母親的壯舉轟動了衙門,也轟動了整個開原縣城。母親冒著生命危險營救父親的故事,在大臺村那一帶流傳了很久,1988年我第一次回故鄉去看望姑姑,姑姑還說起這件事呢。
當年,母親對我講起這段往事時,我並不覺得怎樣。可現在,當我撰寫這部書稿,當我開始反思人生、審視父輩時,卻另有一番深刻的感慨:
我的父母雖然一生都是普普通通的草民,進城以後也只是一個下等公民,沒有任何值得兒女炫耀的地方。但是,在那吃人的黑暗社會里,為了家庭,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與權利,他們居然在操縱著生殺大權的縣官面前,在極其強大的宗法勢力面前,毫無懼色,頂天立地地活了一把,上演了悲壯而感人的一幕,實在令晚輩感到欽佩和自豪!我佩服母親視死如歸的勇敢,更佩服父親寧肯坐牢也不肯屈服的個性。從他們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找到了我個性形成的基因……
發生這一幕不久,寡婦二嬸就去世了。寡婦二嬸的家人提出要分張大師的家業,父母同意分給她一座山頭。於是,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總算結束了。雙方打官司折騰的都是張大師的家產,所以土改時我家被劃為中農。
父親回家那天,父母守著火盆聊了半宿。
母親一邊往火盆裡抖落著父親衣服上的蝨子,一邊訴說著一年來的遭遇,說到孩子的死,母親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