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的思想,則為他所排斥,所以嵇康的世界觀既不同於老、莊,又迥異於何晏、王弼。
嵇康的唯物主義思想大量地體現在他的《聲無哀樂論》一文中。文中對世上流傳的一些迷信傳說提出了有力的批駁:星相家宣播人的壽命可由占卜和相術預知。嵇康對此提出批駁說:“然唐虞之世,命何同延?長平之卒,命何同短?此吾之所疑也”。《左傳》中一些迷信的記述,如僖公二十九年,介葛盧來魯,聽見一頭牛的鳴聲,即知其所生三頭小牛已被做為祭祀用的犧;又如襄公十八年,楚軍北侵,晉人師曠說:“我先後吹了北風和南風的歌曲,知南風不競,楚師必不會取勝”;又如昭公二十八年,晉人羊舌肸之母聽見其孫降生時的啼聲似豺狼,就預知此兒日後必定喪家。嵇康對以上怪誕傳說一一加以駁斥,指出這些歌聲、啼聲和牛鳴同所說結果並無關係。不過是事後附會或俗儒妄記。
在聲音與人的感情關係上,嵇康說:
心之與聲,明為二物,二物誠然,則求情者不留觀於形貌,揆心者不假聽於聲音也。察者欲因聲以知心,不亦外乎?
聲之與心,殊塗異軌,不相經緯。
嵇康反覆強調聲音本身並無所謂哀樂,只是“物之自然”,和人內心喜怒哀樂並不相干,聲音乃人們意志之外的客觀存在。嵇康這種看法符合唯物主義原則,應予以肯定。但,嵇康沒有把自然的聲音(聲波)同經過人為藝術加工的音樂區別開來,就否定了音樂的社會性。作為上層建築的意識形態的音樂必然體現著作者的思想感情,如果把它與聲音等同起來,就不妥當了。
在人的形體和精神關係上,嵇康認為二者是相互依賴的。他說:“形恃神以立,神須形以存”。他這樣指出形體和精神互為依賴而不相離,是正確的。但未分別主次,沒有指出精神產生於形體,即物質先於精神,因此,難免令人懷疑他是二元論者。這是其欠缺之處。
嵇康注意養生之道,他著《養生論》,否認人能成仙,但認為如能在形、神兩方面善自保養,可以長壽。他說:“神躁於中”,則“形喪於外”,所以要人們“愛憎不棲於情,憂喜不留於意,泊然無感,而體氣和平”,加以“呼吸吐納,服食養身,使形神相親,表裡互濟“。他指出:“富貴多殘,伐之者眾也;野人多壽,傷之者寡也”。這話有見地而不全面,窮人雖不能縱慾,但也不能飽腹煖身;富人不僅“伐之者眾”,他們爭權奪利,或求長生服毒藥,也會自損其壽。嵇康認為“導養得理,以儘性命,上獲千餘歲,下可數百年,可有之耳”。有些同志認為這是唯心主義的空想。其實從現代醫學的迅速發展來看,未來人的壽命逐漸延長到數百歲以上,未必就無可能。不過,從嵇康講求服食之性來說,倒是存在著服毒致死的危險,因為在魏晉之際,死於吃煉丹之藥的人也確實不少了。
(4)“求之自然之理”的唯物主義認識論
嵇康的認識論強調對自然的認識問題,他說:
夫推類辨物,當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後借古義以明之耳。今未得之於心,而多恃前言以為談證。自此以往,恐巧曆不能紀耳。
這是說人們在對某種事物進行判斷的時候,首先要弄清事物的本質及其規律性。“得於心”是對事物的融會貫通。他認為判斷事物不能只靠感性認識,更重要的是作出理性判斷。只有這樣,才能正確反映事物的本質。如果沒有掌握事物的本質及其規律,只以古人的話為依據,進行無休止的推論,是無法得到正確認識的。他反對“以己為度”的主觀臆斷。他說:“故善求者觀物於微,觸類而長,不以己為度也”。同時,嵇康也強呼叫“效驗”來鑑別認識的真偽,他說:“夫所知麥之善於菽,稻之勝於稷,由有效而識之”。說明嵇康是強調認識問題應當有客觀標準的。正因為這樣,嵇康才敢於反對“立六經以為準”、“以周孔為關鍵”的俗儒認識標準。
嵇康的認識論還有一些辯證法的因素。他把人的認識分為“理知”和“目識”兩種形式。即有的事物,儘管有了正確的認識方法,卻不能即時認識它,比如橡樹和樟樹,外形很相似,須長到七年以後才能辨認清楚。所以嵇康認為認識事物要兼顧各種因素,不能主觀、片面,要以“求諸身”和“校外物”相結合。他說:
夫至理誠微,善溺於世,然或可求諸身而後悟,校外物以知之。
在認識方法上,嵇康反對儒家所謂“多同”和“思不出位”的觀點,他說:
以多同自減,思不出位;使奇事絕於所見,妙理斷於常論;以言通變達微,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