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人從那裡來 作者:古詩樂

有人會說,你這個人真是孤陋寡聞。試看;發現於非洲哈達地區的“露西小姐”、發現於中國四川巫山龍骨坡的“巫山人”、發現於非洲奧杜瓦峽谷的“東非人”、發現於中國雲南那蚌村的“元謀人”、發現於印尼爪哇島的“爪哇人”、發現於中國陝西藍田的“藍田人”、發現於中國南京湯山鎮的“南京人”、發現於中國北京周口店的“北京人”、發現於德國尼安德特河谷的“尼安德特人”、發現於中國內蒙古烏審旗和寧夏靈武的“河套人”……不都是“猿人”嗎?怎麼敢說過去沒有呢?殊不知這些“猿人”都是由近現代一些權威們為維護“猿…人進化論”而硬加上的,充其量它們不過是猿類的碎骨化石而已,怎麼可以濫竽充數當成“人”呢?

筆者實在無法承認它們是人類,它們之所以能夠被冠以“人”,那僅僅是某些權威們誤(還是有意?)將猿骨化石當成人骨遺骸的戲法!

合二而一是有侷限性的,不可以隨意亂用。

2。尼安德特人

尼安德特“人”是1856年在德國杜塞爾多夫附近的尼安德特山谷發現的典型的智人代表(現代人也屬智人,但它卻成了我們的代表,是民主選舉產生的嗎)。它是由身為德國小學教師(因嫌學歷低,一說又改為近似科學家的醫生)約翰?卡爾?富爾羅特從採石工人手中接過來的半片頭蓋骨等。他帶著這些骨頭碎片找到了波恩大學教授赫爾曼·沙夫豪森,兩人商量後,決定以沙夫豪森的名義寫了篇文章,文章中認為這半片頭蓋頭是“人類祖先”留下的(等於說人類起源於德國了)。該文章發表後,立即遭到反對。德國著名的權威病理學家維和爾看了這些骨頭化石後認為:“這個頭骨屬於一個白痴。”也有人認為:“這些骨頭的主人是一個佝僂病患者”。“它是代表古代一種與現代人不同的物種”。正如法國科學家馬塞林?鮑爾所說:“與其說這個曲膝、粗頸、彎背的尼安德特人像人類,倒不如說它更像猿猴。”

生物學家的介入也再次宣告了尼安德特“人”的另類性,在1997年慕尼黑大學生物學家馬賽厄斯?克林斯和他的同事從德國發現的這位原始的尼安德特“人”胳膊骨上提取了一小片DNA基因,與現代活著的人比較發現,檢測的397項內容有27處根本不同,這個6。8%的比例比人與大猩猩基因差異的比例3%還大一倍多,並發現現代人的DNA中沒有尼安德特人的任何痕跡,因此克林斯斷言:“尼安德特人與現代人在遺傳上的差異證明,他們根本不可能是人類的祖先。”儘管如此,至今許多教科書和科普讀物中,不但有尼安德特人的塑像,(這同用半個雞頭骨塑造出一隻孔雀有什麼區別)還有它們近似人類的生活場面,以表明它們仍然是得到歐洲人承認的祖先。怪不怪?

更奇怪的是在科學領域裡,似乎只有歐洲人(包括他們移民到北美的人),才能擁有發明權和發現權。而亞洲、非洲、南美洲的人即使有了發明與發現也很難被歐洲人承認,不知這是體現白人的“人權”呢?還是標榜只有歐洲人才是優秀智慧的人種?所以現代科學界雖然承認尼安德特人屬於不同於現代人的另類物種,卻很少有人說出口。只好違心地承認由沙夫豪森和富爾羅特二人選出來的代表,不然會不會遭到二戰中猶太人的命運?

3。皮爾當人

直到進入二十世紀,鮑爾及其支持者仍將尼“人”排除在人類祖先之外,原因是他們又找到一位與人類更相近又相似的人類祖先候選人,那就是1912年在英國倫敦東南60公里的皮爾當村發現的皮爾當“人”。

皮爾當“人”與尼“人”有著明顯的不同,它的腦殼非常像現代人的頭骨,只是下頜骨看起來極近似猿骨,但它頂部平平的牙齒又酷似人類的特徵。於是鮑爾博士寧願承認皮爾當“人”是人類祖先,也不願意承認看來極像猿的尼安德特“人”。

事隔不久,到了1953年科學家再次審查皮爾當“人”時發現,其牙齒有被銼銼平的跡象,為此對皮爾當“人”產生了質疑,經反覆核實後證明,皮爾當“人”實際上是用一個現代人的頭骨與現代一個黑猩猩的下頜骨拼接起來的偽造品。

是誰敢拿“科學”開玩笑!最後查出:英國皇家外科學會會員、解剖學家和人類學家基斯,大英帝國博物館古生物學部負責人伍德沃德,大英帝國博物館的採集員道森等人嫌疑最大,因他們都已經死了,無法讓他們坦白交待了。

身為科學家怎麼可以弄虛作假呢?即使理由十足,聽了也會讓人心寒與心悸,律師出身的道森難道不懂造假是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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