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n)的形式內直觀到自己,但卻並不是在屬於感性確定性階段的無精神性的、充滿了感覺的偶然規定的那種存在內,而是在充滿了精神的存在內。絕對精神同樣也包含有在直接的自我意識階段上曾經出現過的形式:主人與奴隸對立的形式,這主人作為直接的自我意識是與那從自己的物件那裡返回自身的精神的自我意識相對立的。——這種充滿了精神的概念的存在因此就是精神自己與自己簡單地相聯絡的形態,或者無形態性的形態。
由於這種特性,這一形態就是東方宗教中對純粹的包含一切、充滿一切的光明之神,這種光明保持它自身於它的無形式的實體性中。光明的對方也同樣是它的簡單否定物——黑暗;它自身外在化的過程,它在它的對方的無抵抗的要素內的創造活動就是光明的放射;這種簡單的光明的放射,同時就是從它的特定存在和返回自身的過程和燒燬它的具體形態的火流。光明對它自身所作出的差別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