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1 / 4)

小說:黑皮自白 作者:大刀闊斧

“說了半天,都是別人認為,你自己沒有事!”

“我沒有事,也不能說沒有事,有許多錯誤。”

“都有什麼錯誤?”

“我借給別的犯人棉衣,拉攏同犯。”

“拉攏同犯幹什麼?”

“什麼也沒有幹。”

“是不是叫他們當交通(特務機關傳遞情報的人)?”

“當交通,他們不懂得。”

“關夢齡你是不是認為你不說,就可以混過去?”

“這樣吧,政府把我的活動計劃說出來,我承認好了。政府寬大就寬大,不寬大也沒有關係,現在槍斃了,我已經多活了六年。”

“你要坦白,自己說!政府不能替你坦白。”

“我沒有辦法,只能這樣了,給我加什麼罪,我都接受。反動也好,頑固也好,我是承認的。”

“你這是什麼態度?抗拒!”萬科長又批評我。

我停了一下,沒有說話。旁邊那幾位幹部也都睏倦了。我心想,白天都忙了一天,晚上又到這陪審,結果什麼也沒審出來。他們一定認為我很頑固。我想了一下說:“報告科長,我先回去,明天我寫一寫,寫完了你看看,不行再說。我這件案子,也不是個小事,反正一天兩天結束不了。天太晚了,我支援不了,腿也疼起來了。”

這位科長往沙發上看了一下。有幾位幹部也說:“先叫他回去吧。”

“關夢齡,你回去好好想,老實寫!”

回到監號,我把今天的審訊仔細地分析了一遍,知道他們手中什麼也沒有,審訊的詞句很空虛,一聽就是硬要東西。我最後脫身的那幾句話,是想試一試,如果他們不叫我回來,那是有證據的,放我回來就證明他們什麼也沒有。我說回來寫,搭了個臺階。我如果總是“不知道”,“我什麼活動也沒有”,那就不好下臺了。我這樣一說,暫時收場。我躺下來,心裡很坦然。心想,他們這是何必呢?不敢往我身上亂加罪,又不肯對我放鬆。事緩則圓,這是我一貫的主張。日子多了就會好轉。

早晨起床,一看腳脖子破了,我說:“這怎麼辦?挺疼!”

“找醫生,怕辦不到。”這是李萬金說的。

他說找醫生辦不到,我倒要試一試。我拿張紙寫了一個條子,交給班長。我想,如果醫生來看,那我還有一定的重要性;如果置之不理,那就如同一般犯人。一般犯人腳脖子卡破了,根本沒有治的。條子交給班長,班長回來對我說先等一會兒,上班醫生就來。這裡有犯人醫生,有政府人員的醫生。一般犯人,都是犯人醫生診斷。我這傷不知什麼人來看?早飯後,一個女醫生來到監房!她叫我坐在門口,給我清洗了傷口,上了藥,用繃帶紮上。走時還說後天再來換藥。她走後,李萬金說:“這是李典獄長的愛人,她是不給犯人看病的,你是個例外。”

“我的案子嚴重,犯人醫生不能與我接觸。”我這樣說,但心裡感到事情越來越好辦了。

天天提審,寫材料,忙得不亦樂乎。抽出時間還要寫檢討書。我的檢討是這樣寫的:第一項、拉攏同犯,企圖不軌,在1953年秋,借給反革命犯方錫志毛衣一件,又借給鄒達棉襖一件,造成小圈子;第二項、破壞生產,浪費原材料,在勞動中,多用膠漿,違反增產節約的號召;第三項、心懷不滿,抗拒改造,對政府人員的教育,背地發牢騷……共有三十五項缺點。寫完之後,交給管教科。以後補充說明一件事:在監號與犯人談天時說,犯人在監中現行反革命活動應當鎮壓。這個問題可能反映錯誤。我予以解釋,並找出幾個犯人作證明。

晚上燈不亮,什麼也不能寫。我與劉克敏、李萬金兩個人聊天。他倆知道很多犯人的案情,沒事他倆就談這些。比如劉克敏說:“大廚房姓蘇的,因為入洞房判了三年徒刑。”

我一聽感到奇怪:“怎麼回事呀?”

“成親他沒有房子,借住他大姨子的外屋。入洞房時,兩口子一上床,他老婆一叫喚,他把嘴給捂上了。捂了半小時,後來一看,他老婆不吱聲了,沒氣了!死了。這就判了三年。你看糟不糟,洞房事兒還沒完,就抬死人,預備棺材。”

“咱們隔壁住的那個小子,是個不要臉的東西,天天哭,天天唱,叫人不得安靜。他是個鄉下唱小戲③的,因為放火,判了三年。他是唱花旦的,留個大背頭,長得像女人。他剛入監不在這兒,在別的地方。他裝女犯,入了女監,在女監裡住了好幾個月,有好幾個女犯叫他給劃拉了。後來發現,給他加刑到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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