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2 / 4)

小說:黑皮自白 作者:大刀闊斧

名的“郭小姐”。現在我能到這裡搞男女關係?笑話。女犯也知道我是什麼人,有一些妓女說:“督察處才厲害呢,長春誰不怕?關夢齡這個人過去見也見不著哇。”

我不與她們多說話,於是她們又說:“還是過去那樣,架子哄哄的,見凡人不說話。做了犯人就沒什麼了不起了,不是國民黨時代了。”

劉英偉與我談了許多公安局的事情,但做工作的事我一個字沒提。我問了他許多事,關於王恆烈的事他說:“王恆烈是高心魯的表弟,老地工人員。日本帝大畢業,在日本唸書時,就參加了共產黨。解放後,當治安科科長。綜管日本特務工作。‘三反’以前他貪汙了很多款。‘三反’中他一看不好,畏罪自殺了。”

我一聽,真可惜。他這個共產黨員沒死在戰場上,卻死在貪汙上。他這一死,老王家算完了。王恆烈是他爸要來的孩子,長大唸書,給他娶了媳婦,生了孩子,當了幹部。很圓滿的日子,想不到來了這麼個意外。我應死,我倒沒有死;他能活得很幸福,卻犯了這麼嚴重的錯誤,自己殺身。我對劉英偉說:“他父親是偽滿一個軍區的少將軍法處長,他是少爺出身,雖然參加了共產黨,但沒到解放區去工作過,沒有受過革命的鍛鍊。長春解放,他以接收人員身份出現。別的幹部沒有他在長春熟悉,這就有了貪汙的機會,以致身敗名裂。他的家庭不好,他個人更不好。”

我又問劉英偉:“如果他不自殺,坦白,退贓,行不行?”

“咳!他的具體情況我不清楚,自己做事自己知道,如果坦白能行,他也未必願意自殺。”

我想,這是共產黨時代,如果是國民黨時期,從長春往關內一跑,帶著錢往上海一住,誰也管不著。現在跑不了,共產黨統一全中國。在共產黨這兒工作,只許好好幹,幹不好不行。

5月份,劉英偉叫我寫一篇牆報,號召大家遵守制度。我寫了一篇“遵守監規制度,是衡量我們認罪服法的尺度”的牆報。張管教說寫得很好,犯人也說好。由這以後,叫我負責牆報、壁報的編審工作。牆報用粉筆寫在黑板上,壁報是寫在紙上往牆上貼。這樣一來,我的工作多了。一個禮拜出一期壁報,兩個人投一份稿,就一百多份。我要看、要改,再呈給管教員批。這期間,我與男女犯接觸的機會更多了。我成了劉英偉的助手。許多事情我向張管教員一說就照辦。這時思想又開朗了,並且驕傲起來。認為自己與別的犯人不一樣。雖然我對一些男女同犯非常客氣,辦事態度好。但是心裡瞧不起他們,認為這些犯人都是土匪、竊盜、流氓、阿飛,不懂得什麼。解放前他們這些人見我也見不著。現在都做了犯人,沒有辦法,只好在一塊混。

一個土匪吹牛皮,說他過去的事:“那時候,一進村,殺雞,炒黑菜(肉片炒木耳),白乾酒一喝,他媽的,我說了算!”

聽聽,他們只知道燉雞,炒木耳,別的什麼也沒見過。我與他們談話是談不到一起的。但我願意聽他們談話,尤其是犯人的各種案情。

監獄規定,凡是未判刑的罪犯一律不參加勞動。我與徐克成均未判刑,我到這兒的第三天,就提出去勞動。大家談起來這是一個特殊。因為劉榮第、李樹桂、鄭建五、程登科等人因未判刑,都在監號坐著,不能勞動。凡是未判刑的人都十分恐懼,不知將來如何?處死的人都是沒判刑的,到時候一提,上汽車就槍斃。因此,反革命犯都急於判刑,判無期,判死緩都能保住性命,就是不判保不住命。我和徐克成可以參加勞動與公安局的意見有關。回憶離開公安局看守所那天,我認為“推完磨殺驢”這是對不起政府的。在院子常看到李樹桂他們曬太陽,坐一個大圈子,不準動。他們看到我很羨慕。因為一參加勞動,吃的比監號犯人好,行動也有小自由。犯人都希望勞動,尤其希望到橡膠廠勞動。這裡除了煉膠以外,都是輕體力勞動。

從一個犯人談話中,聽說徐克成調到印刷廠勞動,他病了兩個月,住進了病監。政府叫他找保到外邊就醫,他找不到保,病死了。我心中很難過,他與我在一塊反省四年,對我幫助很大。人死無法預料,不過我的身體還不要緊。

有個犯人叫王喜桂,他說:“監號有許多反革命犯都認識你。有個叫李中候的,從市局解來沒有幾天就槍斃了。他和我在一個號,那天他買了一隻燒雞,一邊吃,一邊搖頭,自己唉聲嘆氣,知道不好。第二天早飯後,一開門,戴上手銬,提上了汽車。那還用問!”

我想他被槍斃,一個是1951年在公安局看守所當六組組長時,破壞政府威信帶頭打人,這屬現行特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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