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3 / 4)

小說:老舍評傳 作者:淋雨

率各旗,稱為八和碩貝勒。八旗制把滿族的男人都編入兵團終生服役,平時生產,戰時出征。這種軍制把滿人嚴密地組織起來,使他們在生產和戰鬥中能夠發揮更大的力量,這對於滿族軍事力量的發展,在當初是有重要意義的。這種軍制在滿族大軍攻入關內,滅了明朝,建立清朝以後,並未取消。清朝統治者在北京建立了政權以後,即將其圈佔的一部分旗地分配給滿族兵丁,同時又規定八旗官兵糧餉制度,按月發給餉銀,每年發給餉米,是為“錢糧”。如同任何事物無不包含有兩重性一樣,八旗制到後來也逐漸地走向了它的反面。清政府為保持八旗兵的戰鬥力,規定八旗人丁必須聚居京城和其它駐防地,不得擅自遠離,更不許參與工商業活動。這些規定,束縛了旗人的手腳,使他們逐漸喪失了自謀生計的能力,養成了遊手好閒的習慣。加之,旗人分得的份地是固定的,“增丁不加,減丁不退”,八旗兵的編制又不能無限擴大,這樣一來,新增加的人丁不能全部當兵領餉,也不可能再度分到土地,清政府又限制他們自由營生,結果迫使大批八旗“餘丁”陷入無以為生的絕境。八旗制發展到後來,成為滿族人民的一種桎梏,它使一部分滿族走向腐化、衰朽,它使大部分滿族人丁落入貧困的深淵。

對於旗人荒嬉奢侈的景況,少年的老舍是親眼看見了的,他曾經在最後一部自傳體長篇小說《正紅旗下》中這樣記述了他少年時期的印象:

“二百多年積下的歷史塵垢,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譴,也忘了自勵。我們創造了一種獨具風格的生活方式:有錢的真講究,沒錢的窮講究。生命就這麼沉浮在有講究的一汪死水裡。是呀,以大姐的公公來說吧,他為官如何,和會不會衝鋒陷陣,倒似乎都是次要的。他和他的親友彷彿一致認為他應當食王祿,唱快書,和養四隻靛頦兒。同樣地,大姐丈不僅滿意他的‘滿天飛元寶’,而且情願隨時為一隻鴿子而犧牲了自己。是,不管他去辦多麼要緊的公事或私事,他的眼睛總看著天空,決不考慮可能撞倒一位老太太或自己的頭上碰個大包。他必須看著天空。萬一有那麼一隻掉了隊的鴿子,飛的很低,東張西望,分明是十分疲乏,急於找個地方休息一下。見此光景,就是身帶十萬火急的軍令,他也得飛跑回家,放起幾隻鴿子,把那隻自天而降的‘元寶’裹了下來。能夠這樣俘獲一隻別人家的鴿子,對大姐夫來說,實在是最大最美的享受!至於因此而引起糾紛,那,他就敢拿刀動杖,捨命不捨鴿子,嚇得大姐渾身顫抖。

是,他們老爺兒倆都有聰明、能力、細心,但都用在從微不足道的事物中得到享受與刺激。他們在蛐蛐罐子、鴿哨、幹炸丸子……等等上提高了文化,可是對天下大事一無所知。他們的一生象作著個細巧的,明白而又有點糊塗的夢。”(注:《正紅旗下》。)

當然,給予老舍以深刻印象的不只是旗人的荒嬉,更多的還是旗人的貧困。

老舍一家屬於旗人中的下層。他們一家的經濟來源都仗著父親的三兩銀子月餉和春秋兩季發下來的老米,多虧母親會勤儉持家,這點微薄的收入,才勉強維持一家的生計。父親去世之後,按規定寡婦錢餉每月只有一兩五銀子,加上哥哥還可以領一兩五,一共三兩銀子。這對於四口之家,是太困難了。(注:據舒乙著《老舍的童年》記述:“老舍上面有四個姐姐和三個哥哥,算上他這個‘老’兒子,一共八名。後來長大成人的只有八分之五——大姐、二姐、三姐、三哥和他自己。”大姐、二姐出嫁以後,家裡剩下三姐、三哥、老舍和母親。)老舍後來曾經這樣回憶這一段生活:“象我家,夏天佐飯的‘菜’往往是鹽拌小蔥,冬天是醃白菜幫子,放點辣椒油。還有比我們更苦的,他們經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東西,一兩個銅板可以買很多,把所能找到的一點糧或菜葉子摻在裡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從舊社會過來的賣苦力的朋友們都能證明,我說的一點不假。”(注:《勤儉持家》,1961年2月12日《北京晚報》。)

老舍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接受了生活給予他的最初的磨鍊,接受了母親給予他的“生命的教育”。

母親馬氏,孃家在北京郊區十間房。她的父母去世得早,從小寄居在隔壁的姑姑家。十間房村一共住了四五戶人家,都是貧苦的勞動人民。農忙時候,孩子、婦女都要下地幹活。母親從小就養成了勞動習慣。她的身體也相當結實。父親去世之後,她不僅以自己的終年的勞作支撐住一家的吃穿用度,而且以她堅毅、無畏、勤儉、淳厚的品質培育了老舍的性格。

為了孩子們,她含辛茹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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