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部分(2 / 4)

小說:神遊 作者:童舟

跑掉。叫罵著衝了過來。我牙一咬心一橫,不管他們說什麼,做什麼,就是不讓路。有人指著我破口大罵,有人用鋤頭把打我想把我打倒,有人用手抓住毛竹想把我推開,更可氣的是,居然有小孩用磚頭丟我!我手持一根毛竹長杆上竄下跳左撥右擋,足足折騰了半個小時。估計那五個警察已經上了曲靈的那輛車,這才丟下竹杆落荒逃跑。

第一個任務成功了,我打算回鄉派出所商量商量怎麼解救那個被拐賣的女人?路過預定的接應地點時,我發現曲靈居然還在那裡等我,頭戴著防暴頭盔,手持防暴盾牌,緊張而焦急地等待著。遠遠見到我一個人回來,扔掉盾牌立刻衝了過來:“石野,你怎麼樣了?身上衣服都花了,你沒受傷吧?”

情急之下,又沒有外人,她直接叫了我的名子。我笑著回答:“曲警官,你怎麼不叫我3203了?咦,你怎麼沒和王所長他們一起走?”

曲靈:“都這樣了你還有心情開玩笑!我是不放心你,王所長他們先撤了。”

“這幫沒義氣的東西,怎麼放心留你一個女人在這兒?……奇怪,村民怎麼沒有追我?”

曲靈:“其實他們也就是出口氣,警察跑了就跑了,追回來有什麼意思?下一步才是要緊的,想想怎麼把那個女的救出來?”

“這好辦,我需要這個女人地姓名和照片,我們去派出所吧,找王所長要。”

回到派出所的時候,那五個倒黴警察正圍著個電熱器哆哆嗦嗦的烤火,見到我和曲靈回來,紛紛表示感謝之情。我懶地和他們多說話,直接找王所長要那個女人的姓名和照片,結果王所長這居然沒有照片。沒辦法,他找了個負責那片的治安警員,給我畫了一張大李家莊村落分佈的簡圖,以及李二柱家的位置,讓我自己想辦法去找。只好這樣了,這麼找其實也不麻煩,畢竟地方不大。

……

那女人穿著一身棉襖棉褲,披頭散髮的被綁在床上,房門外還掛著一把大鎖。我從房頂上跳下來,伸手扭斷了這把鎖,進去就把她扛在了肩上。她只問了一句:“你是什麼人?”方言很重我也沒聽清,就答了一句“我是鄉里派來救你的。”就扛著她又跳上了房頂。我的動作雖然快,但還是被院子裡的人發現了。這下整個大李家莊都炸鍋了,幾乎整個莊子地青壯年都追了出來,比幾個小時前追警察的場面要壯觀多了。

在這鄉間小道上,穿溝跳埂,他們誰也別想追上我。有幾條狗跑的倒很快,找機會下嘴咬了我地腳後跟。把我的鞋咬出了幾個破洞。我趁著夜黑一口氣跑回了繁昌鄉派出所,將那個女人交給所長的時候,連她身上的繩子都沒解開。這次解救人質乾脆利落,我以為我的任務已經完成。只是萬萬沒想到,因為我的行為,蕪城九十年代初最大規模地一次群體事件暴發了!

按照計劃。我和曲靈順路要連夜將這個女人帶回蕪城市,由民政部門安排她返鄉。一開始這個女的哭著喊著就是不肯走,我就覺得事情恐怕不對!後來她被一群警察又哄又嚇弄上了車。車子開出金寶圩的時候天已經亮了,曲靈在半路上就從對講機裡接到了最新的命令。“上面”命令她趕緊帶這個女的回市區,而要求我立刻下車返回繁昌鄉政府大院,因為那個地方被手持器械的鄉民包圍了!

不僅是繁昌鄉派出所,包括繁昌鄉政府的大院外,都被聞訊趕來的鄉民層層包圍,這些人舉著鋤頭、扁擔甚至還有糞勺群情激動,議論紛紛。一定要討個說法,看規模至少有一、兩千人。鄉長在政府的大喇叭裡聲撕力揭的宣傳著婚姻法知識以及拐賣婦女是犯罪、聚眾鬧事更是違法行為等等!同時號召各村地村委會領導把各自村裡的人領回去。

我突破層層包圍進入了鄉政府大院,見到了當地的鄉長和一臉哭喪的王所長。在鄉政府我接到了古處長的電話。他給我地最新任務有兩個,一是保護當地鄉領導的安全,當然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任務是防止聚集的群眾發生暴力打砸搶事件。這時候不明真象地群眾情況很容易被扇動,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可能會挑頭鬧事。他佈置我的任務是一旦出現這種跡象,要立刻衝進人群中制服帶頭者,不能將事情演變會群體暴力。

從鄰近地方調來增援地防暴警察也到了,在鄉政府的大門外佈置了警界線。於手持棍棒的鄉民對峙。但他們的任務只是阻止鄉民衝進政府大院,不能主動的和鄉民動手。其實外面圍的那些人有一大半是看熱鬧的,但也有少數人是真心來鬧事的。比如說李家那幾個兄弟。雙方對峙很久,鄉里面派人出來和大李莊領頭鬧事的人談判也沒有結果。這時候就聽見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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