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一篇文章中我提出過這樣一種觀點:當前的社會矛盾確實是嚴重的,但發生大規模社會動盪的可能性並不大;現實的社會抗拒形式,可能不是民眾造反,而是破壞社會治安。當時的基本結論是,社會基本穩定,利益矛盾或小規模衝突常規化,社會治安惡化。五年多的時間過去了,可以說這個判斷大體是得到了印證。在過去的十幾年中,確實在我們的社會中發生過許多矛盾或衝突,其中有的問題還具有相當的挑戰性,但這種挑戰並不是可以對社會基本穩定構成威脅的挑戰。比如失業的問題,在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曾經是一個嚴峻的問題,但經過10年左右的時間,這個危機基本順利渡過了。
從目前有關的研究來看,研究社會不穩定的基本思路是分析某些社會現象的結構變數與社會動盪的線性關係,而對其中的機制與邏輯缺乏足夠的關注。從這樣一個意義上說,我們現在的社會盡管有許多問題,有許多矛盾和衝突,而且也可以說有些問題和矛盾還是很嚴重的,如果處理不好也有釀成大的危機的可能性,比如*的問題、貧富差距的問題,還有下層群體的生存問題等等,但釀成大的社會危機和社會動盪的可能性並不大。我們強調大的社會動盪的可能性並不大,不是說要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