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酷而公正的歷史同時也賦予了這張照片一種堅貞與忠誠,一種對於愛情和理想的執著。戴潔天曾以簡練的筆觸寫過四個字“愛在燎原”,這其中既有對這一世深情的描述,也包含著他與燎原社包產到戶的實踐之間那種難以割捨的聯絡。
1958年,大難臨頭,陳小梅心中卻張揚著不被祝福的愛,她還分辨不出戴潔天的包產到戶到底是對還是錯,但她相信戴潔天“是個好人”,她狠不下心來獨善其身。此時,陳小梅最大的支持者就是她的母親。陳母堅定地說:“絕對不要離婚,一個人掉到河裡去了,你再拿一根竹竿戳下去,這樣做不行、不好。一旦離婚,一戳下去,他就沒有奔頭了,沒有希望了。”
其實在當時,並不是所有人都拋棄了戴潔天。在戴潔天對之抱有無限情感的農村,人們以一種含蓄的方式表達同情。這一年3月,戴潔天以戴罪之身,被派到另一個鄉村工作。在那裡,從村幹部到村民,大家都以一種正常的方式與他交往,雖沒有特別的殷勤,卻也絕沒有歧視。這讓戴潔天疲憊沮喪的心靈得到了極大的安慰。他投入到農田基本建設中,還幫助建設了全縣第一座大型沼氣池組,實現了沼氣發電。有人建議在那裡開個現場會,傳授經驗。可是,當縣裡一查此事與戴潔天有關,馬上壓了下來。
十年索道路,坐席未遐安(5)
1958年10月中旬的一天,縣裡突然深夜電召戴潔天回城。第二天一早,民警送來了法院判決書。那上面的語言風刀霜劍般將戴潔天打入了另冊:“被告自混入革命隊伍以來,堅持反動立場,特別是在1956年利用職權便利,在三溪燎原社首創包產到戶,醜化集體生產,積極推廣單幹,使全縣42%的合作社受影響,縣委已兩次向被告提出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