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部分(4 / 4)

公理戰勝”!國際社會的第一原則,一直都是強權戰勝!後來還因此引發“五四運動”,這是後話。

第二款是懲辦罪魁禍首,名單和懲辦方法如下:

1、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斬監候,如皇上以為應加恩免其一死,必須發往新疆永遠監禁,永不減免。

2、莊親王載勳、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書趙舒翹,賜令自盡。

3、山西巡撫毓賢、禮部尚書啟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即行正法。

4、協辦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剛毅、大學士徐桐、前四川總督李秉衡均已身故,追奪原官,即行革職。

另:兵部尚書徐用儀、戶部尚書立山、吏部左侍郎許景澄、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聯元、太常寺卿袁昶五人因為主和被殺,開復原官,以示昭雪。庚子年對洋人和教民保護不力的外省官員均要懲辦,有洋人和教民被害的城鎮,五年內該地的讀書人不得參加科舉考試。

再看一下結局。莊親王載勳於辛丑年正月初三自盡;英年、趙舒翹初六自盡。毓賢初四被正法,啟秀、徐承煜初八日被正法。徐承煜是許景澄等人被殺時的監斬官,如今也是人頭落地!

董福祥被革職,因為其是回軍將領,怕回人造反,因而從輕處置。其實此等莽夫,倒是最應該懲辦的。其他有責任的外省官員也都加以懲辦,至於那些五年內不得參加科舉考試的城鎮,不到5年(1905年),大清帝國已經廢除科舉考試了!

第三款是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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