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4 / 4)

小說:索性做了和尚 作者:莫再講

九月,於中秋之日在開元寺尊勝院講《八大人覺經》及《淨土法要》,由廣義法師為之譯成閩南話。這是大師一生中最後的講經活動。

十月,二日,應轉道、轉逢二法師之請,為其書寫大殿上的柱聯,因過於勞累,舊病突發。病後第三天,為晉江中學的高中學生書寫字幅多幅。六日,宣佈絕食。拒醫。此後,大師口述遺囑,由妙蓮法師記錄:

“當我還沒有命終以前,以及生命終了、死後,我的事,全由妙蓮法師一人負責,其他任何人,毋用於預。”並在文後加蓋印章。

原第167頁圖放273頁弘一大師涅槃相(1942年10月13日·泉州)

大師特意叮囑妙蓮法師兩點——

一、圓寂前後“助念”時,看到眼裡流淚,這並不是留戀世間,掛念親人,而是在回憶我一生的憾事,為一種悲欣交集的情境所感。

二、當呼吸停頓、熱度散盡時,送去火葬,身上只穿這身破舊的短衣。遺體停龕時,要用小碗四個,填龕四角,以免螞蚊聞臭味走上。應逐日將水加滿,以防螞蟻又爬上去,焚化時,損害了螞蟻的生命。

此後兩日,大師每天默唸“阿彌陀佛”。

十月十日,上午為黃福海書益大師警訓。下午,書“悲欣交集”四個大字,交付妙蓮法師,是為弘一大師臨終絕筆。

十月十三日,委請妙蓮法師將預立遺囑寄劉質平。是日又委託妙蓮法師向夏尊、劉質平、性願法師分寄預先書寫之訣別信。

農曆九月初四日晚八時,在妙蓮等法師的助念聲中,弘一大師於泉州溫陵養老院安詳圓寂。

大師圓寂七日後,火化於泉州承天寺。

一九五二年,弘一大師之骨灰及舍利分別於泉州清源山彌陀巖及杭州虎跑寺建塔,後者系由豐子愷、葉聖陶等人捐資建築。

弘一大師手書橫披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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