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弘一大師本意及通篇主旨,這兩字當作“懺悔”為是,意在表明其“悔過自新”之意。李叔同《題夢仙花卉橫幅》墨跡
佛法大意
我至貴地,可謂奇巧因緣。本擬住半月返廈;因變住此,得與諸群相晤,甚可喜。
先略說佛法大意。
佛法以大菩提心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眾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須常抱積極之大悲心,發救濟一切眾生之大願,努力做利益眾生之種種慈善事業,乃不愧為佛教徒之名稱!
若專修淨土法門者,尤應先發大菩提心,否則,他人謂佛法是消極的、厭世的、送死的。若發此心者,自無此誤會。
至於做慈善事業——尤要!既為佛教徒,即應努力做利益社會之種種事業,乃能令他人瞭解佛教是救世的、積極的,不起誤會。
或疑經中常言“空”義,豈不與前說相反?今案大菩提心實具有“悲”、“智”二義——“悲”者如前所說:“智”者不執著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利生事業。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執著我相而利益眾生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學習佛法,瞭解“悲”、“智”之意。如是所做利生事業乃能十分圓滿也。弘一大師書贈夏尊勉其一心念佛故知所謂“空”者,即是於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做種種之事業。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
今能瞭解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真精神所在,則常人謂佛教是迷信、是消極者,固可因此而知其不當。即謂佛教為世界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或謂佛法為世界一切哲學中最玄妙之哲學者,亦未為盡理。
因佛法是真能說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
破除世間一切謬見,而與以正見。
迷信,而與以正信。
惡行,而與以正行。
幻覺,而與以正覺。
包括世間各教各學之長處,而補其不足。
廣被一切眾生之機,而無所遺漏。
不僅中國,現今如歐美諸國人,正在熱烈地研究及提倡,出版之佛教書籍及雜誌等甚多。故望已為佛教徒者,須徹底研究佛法之真理,而努力實行,俾不愧為佛教徒之名。其未信佛法者,亦宜虛心下氣,盡力研究,然後於佛法再加以評論。此為餘所希望者。
以上略說佛法大意畢。
又當地信士因今日為菩薩誕,欲請解釋“南無觀世音菩薩”之義。茲以時間無多,惟略說之。
南無者,梵語,即歸依義;菩薩者,梵語,為菩提薩之省文——菩提者,覺;薩者,眾生。因菩薩以智上求佛法,以悲下化眾生,故稱為菩提薩。弘一大師書贈夏尊佛號軸以此“悲”、“智”二義解釋,與前同也。
觀世音者,為此菩薩之名,亦可以“悲”、“智”二義分釋。如《楞嚴經》雲:“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約智言也;如《法華經》雲:“苦惱眾生一心稱名,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超脫,以是名觀世音。”——約悲言也。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七月十六日在漳州七寶寺所做講演。其時,弘一大師受漳州各方邀請,於一九三八年五月七日抵達漳州,四天之後,日寇即侵佔廈門。弘一大師因此滯留於漳州弘法。
佛法十疑略釋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對於佛法而起之疑問,亦復不少。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著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採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分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謂是佛法正宗。即有如此奇異之現象,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
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應知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