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1 / 4)

小說:索性做了和尚 作者:莫再講

一是根據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

如人患目病,不良於視,科學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復明。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於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迭有發見,為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原第58頁圖放於73頁李叔同書贈夏尊以為祝嘏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鬚髮“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為將來任事之準備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謂佛法為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佛法非不宜於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 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嘗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

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一興盛其國家。其後婆羅門等舊教復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為僧尼,此實極少之數。此外大多數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

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為牧師也。

八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

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而於建立大規模之學校、醫院、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此說不然。

依佛經所載,佈施有二種: 一曰財施,二曰法施。

出家之佛徒,以法施為主,故應多致力於弘揚佛法,而以餘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

若在家之佛徒,則財施與法施並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做種種慈善事業。

近年以來,各地所發起建立之佛教學校、慈兒院、醫院、善堂、修橋、造涼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錢、施棺等事,皆時有所聞,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營者規模闊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經濟學者,謂“人人能生利,則人類生活發達,乃可共享幸福”。因專注重於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於人類。此說亦不免誤會。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礙於職業,士、農、工、商皆可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疑。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觀之,似為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僧尼之事業,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於人群者正無量矣!

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

常人因佛經中說“五蘊皆空”、“無常若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說空,若信佛法者多,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此說不然。

大乘佛法,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雖有專說“空”時,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其義乃為完足。

何謂“空”及“不空”?

“空”者是無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雖知無我,而能努力做救世之事業,故“空”而“不空”;雖努力做救世之事業,而決不執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實瞭解,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事業無有障礙也。

又若能解此義,即知常人執著我相而做種種救世事業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間促,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於佛法之“空”義十分了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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