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
弘一提倡辦小學之意,決非為養成法師之人材,例如天資聰穎,辯才無礙,文理精通,書法工秀等,如是等決非弘一所希望於小學學僧者(或謂小學辦法,第一須求文理通順,並注重讀誦等。此仍是養成法師之意,與弘一之意不同)。
弘一提倡之本意,在令學者深信佛菩薩之靈感,深信善惡報應因果之理,深知如何出家及出家以後應做何事,以造成品行端方、知見純正之學僧。至於文理等在其次也。儒家雲:“士先器識而後文藝”,亦此意也。謹書拙見,以備採擇。
七月十四日晨弘一
(1934年)
致仁開法師(退而修德)
仁開法師道鑑:
前承過談,惠施多品,感謝無盡!荷施十金,擬以請購日本古版佛書,而為永久紀念也。承示諸事,朽人已詳細思審,至為慚惶。朽人初出家時,常讀靈峰諸書,於“不可輕舉妄動,貽羞法門”、“人之患在好為人師”(此語出《孟子》,《宗論》引用)等語,服膺不忘。豈料此次到南閩後,遂爾失足,妄踞師位,自命知律,輕評時弊,專說人非。大言大慚,罔知自省。去冬大病,實為良藥。但病後精力乍盛,又復妄想冒充善知識。卒以障緣重重,遂即中止。至古浪後,境緣愈困,煩惱愈增。因以種種方便,努力對治。幸承三寶慈力加被,終獲安穩。但經此風霜磨鍊,遂得天良發現,生大慚愧。追念往非,噬臍無及。決定先將“老法師”、“法師”、“大師”、“律師”等諸尊號,一概取銷。以後誓不敢作冒牌交易。且退而修德,閉門思過。並擬將《南山三大部》重標點一次,誓以努力隨分研習。倘天假之年,成就此願。數載之後,或以一得之愚,卑陬下座,與仁等共相商榷也。前承仁等所示諸事,今非其時,願俟異日。諸希諒察為幸!謹陳,不宣。
演音
此書本擬請傳貫師齎奉。適今日有便人,其帶奉。朽人當來居處,無有定所。猶如落葉,一任業風飄泊可耳。
(1936年)
弘一法師絕筆
致律華法師(時賜教誨)
(一)
律華法師澄覽:
朽人與仁者多生有緣,故能長久同住,彼此均獲利益。朽人對仁者之善根道念,十分欽佩。朽人撫心自問,實萬分不及其一。故朽人與仁者長久同住,能自獲甚大之利益也。妙蓮法師行持精勤,悲願深切,為當代僧眾中所罕見者,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