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3 / 4)

性關係佔相對次要的位置;她們的主要任務是應召出局,陪伴男人們吃喝打牌。一日從中午開始,按照同客人的親疏程度安排會面和活動。下午她可能就呆在妓院裡,抽菸、打瞌睡、縫衣、結絨線、畫畫、喝茶,但也可能去會一個熟客、上街購物,或在妓院外租來的房間裡同他會面。傍晚時分吃中飯,化妝,準備好出堂差、赴筵席;應付完堂差起碼要到半夜了,走紅的妓女則應酬時間還要長。夜生活可能是同相好的客人上床,或同他坐車兜風;到了20世紀20年代及後來,妓女也可能再去舞廳。黎明時分她上床睡覺。 叫局和出局 有個西方的評論者寫道,“如果我們能相信中國書中的證據的話”, 一幫官吏或文人若不召妓作陪,簡直不可能在任何社交場合聚首。……歌姬在以往任何時候都不如清末民初時期——約從1870年到1926年的國民革命期間——那麼享有盛譽。 “社交場合”可以是菜館、酒肆、茶館、戲院或是妓院。妓女出席這樣的場合,提供娛樂消遣,使男人們的飲酒、看戲、牌局或談話等活動有了令人賞心悅目的亮色。 對場面上的男人來說,必須恰如其分地扮演好自己在這種社交儀式中的角色,妓女也須酬應如流,89才會使活動又得體、又愉快。召喚妓女到妓院以外的場合曰“叫局”;叫局的辦法是差遣戲院、酒肆的侍應將紅色的“局票”送到妓院。娛樂消遣場所僱用了專門送局票的人,馬路上送票人快步疾行、分送局票,實為19世紀末、20世紀初上海生活中常見的場景。妓女應召前往稱“出局”或“出堂差”;她可坐妓院的轎子出局,或如前所述坐在龜奴的肩上被他掮了去,再後來就改坐包車了。年幼的、質押身的或賣絕給妓院的妓女出局要有傭人跟著,年紀大一點、名氣也大的妓女出局,則要好幾個小大姐陪著。 有一個寫妓院生活的文人趣談集,其中一篇提出,所謂“出局”或“出堂差”原先是指宋朝的官員和清朝翰林院士出公差。文人學士將官場的用語和等級體系搬到妓女身上,表現了機智的自嘲心態。這樣的例子很多。妓院也徑自將這套官方用語拿過來用。20世紀初,高等妓女乘轎子出堂差時有男僕手提燈籠相隨,燈上赫然寫著“公務”。20世紀30年代有個作者寫道,他還記得幼時看見這樣的燈籠上“粘著四個紅字,大書特書曰‘公務正堂’”。如此大膽擅用官方語言的做法引起了他的一番沉思: 按清代官制,起碼七品知縣,才可稱一聲正堂。典史和縣丞,只稱左右兩堂。……而彼時之妓女,竟敢僭稱正堂,不但咄咄怪事,而且膽大妄為。況出堂唱和上書場,都是淫業一類,如稱淫務,還算合理。她們偏不稱淫務而稱“公務”,又為名實不符。豈妓女賣淫,也是一種正當的公務嗎? 到30年代時,亂用官方語言引來的已不是嬉笑,而是高聲的道德說教。娼妓業的意義變了,就此可見一斑(詳見第三、四部)。 一位洋觀察家看高等妓女,調子就多少有些輕浮: 她們游來蕩去,90從一家飯店到另一家飯店,從一家旅館到另一家旅館,為主人的宴會增添歡樂活力,卻如無線電控制的計程車一樣,始終同總部保持著聯絡。她們的光亮的私人包車在燈紅酒綠的上海市中心急馳飛奔,穿行於林立的飯館旅社之間。車的前燈後燈照得人晃眼,墊腳板上還藏著一盞聚光燈,映照出她們迷人的小臉龐、烏黑頭髮上的荷花,最後還有不能小看的,就是她們身上閃爍發光的珠寶。為防止珠寶被人搶走,總有個跑腿的一路小跑跟在車後;裝著充氣輪胎的人力車迅疾地輕盈地移動著,跑腿的手緊緊把住車的一角。 每當客人填寫一張局票的時候,就啟動了一連串的小生意,牽動了一張利益網路。送局票去妓院的人要收跑腿費(1891年時是63個銅板)。開出局票的菜館或旅館有一本記事簿,將何日何妓出局一一入賬記清,每逢月底便有菜館的人去妓院收賬,一局收70個銅板,曰“車馬費”。妓院也有一本明細賬,每次出局都有記錄,到時候一一核對,防止菜館將沒出局的也算了進去。19世紀末的局資為3元(此為“長三”的“三”字的一種意思,長三是對高等妓女最常用的指稱)。到了20世紀20年代,為了多做生意,長三出局跌到2元,繼而又跌至1元,而這一塊錢中,妓女“必須付給僕人10分,給為她操弦伴奏的烏師10分,給妓院5分茶水費”。(“么二”妓女檔次略低於長三妓女,出局收兩元,然而她們和長三不一樣,一直挺到30年代不落價,故有“濫汙長三板么二”之說。)到了30年代末,付局賬已不再是當場交易,而改由妓院記賬,按節度結算。 高等妓女出局時所做之事,依場合、本人走紅的情況以及與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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