療,結果卻將其斬殺。
——昭和二十年(一九四五)七月四、五日間於拉腦,澳洲俘虜XX在前往作業途中病倒,遭被告踢頭、腹、睪丸,於翌日死亡。
——昭和二十年八月一日於英領北婆羅洲的拉腦附近,非法殺害姓名不詳俘虜約十七名……
二十二歲的的柯景星和其它六個臺灣青年同列被告,起訴理由是:
於北婆羅洲的美里及其附近,射殺及刺殺四十六名俘虜。
這七個人一審判決死刑,一個月後再審,改判十年徒刑。
幾個月後,一九四六年初,這些判了刑的臺灣青年被送到了新幾內亞的拉包爾。
拉包爾,戰爭時是日軍囤兵重鎮,因此也是盟軍轟炸標的,戰爭後,是太平洋戰區的審訊中心。當盟軍俘虜被解救,一艘一艘船艦來到拉包爾碼頭把他們接走的同時,本來監視俘虜的臺灣兵自己一夜之間變成了俘虜,像羊群一樣送進了原來囚禁盟軍的俘虜營。俘虜營的設施他多麼熟悉啊,一切如舊,只是現在俘虜變成了衛兵,衛兵變成了俘虜。
60,三更燈火五更雞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臺灣彰化縣美和鎮柯景星家
柯景星:八十九歲
大正九年,就是一九二零年,柯景星出生在這個傳統的閩南三合院裡,紅磚房子,圍著一圈茂密的竹林,竹林外是大片水光漣漣的稻田。二十二歲時離開這個家,再回來已是十年後。我來看他時,他已是九十歲的老人。三合院已經倒塌,正廳的屋頂陷落,一地的殘瓦斷磚,壓不住黃花怒放的野草。雨漬斑駁的土牆上,還掛著一個木牌,毛筆墨汁寫著家族的名字。“是祭祀用的,”他說。
木牌腐朽,鐵釘也鏽得只剩下半截。柯景星看著木牌上模糊的名字,指著其中兩字,說,“這是我爸爸。”
半……,又說,“我爸爸常教我念的一首詩,我還記得兩句:三更燈火五更雞,正是男兒立志時。”
“十年不見兒子,母親看你第一眼,說什麼?”“什麼都沒有說。只說;你住二房,二房在那邊。”
柯景星的記憶在時光的沖洗下有點像曝光過度的黑白照片,這裡一條線,那裡一道光,時隱時現,但是,輪廓和靈魂,真的都在。
龍:你跟我說一下那四十六個人是怎麼回事?
柯:隊長杉田鶴雄就命令我們殺人,那把軍刀上還有天皇的菊花。不服從命令,我們就要被殺。
龍:你們殺俘虜的時候,俘虜站在哪裡,你在哪裡,長官在哪裡?
柯:四、五十個俘虜,我們把他們圍起來。杉田鶴雄就喊說,“上子彈!”然後就通通用刺刀刺死;之前有教我們刺槍術。教我們刺槍術的教練是在日本天皇前面表演第一名的。
龍:四、五十個俘虜被圍起來,有多少個臺灣監視員在那裡?
柯:十幾個人。
龍:你是說,你們殺這四、五十個俘虜,不是開槍,全用刺刀?
柯:開槍危險,開槍怕打到自己人。都用刺的,一個一個刺死,我站在比較遠的旁邊,有一個印度兵逃來我的腳邊,我跟他說,“這是天要殺你,不是我要殺你。”我就刺了他一刀。還有一個在喊救命,是個英國兵。一個清水人叫我殺他,我說你比較高你怎麼不殺他,你比較高才刺得到啊。那個英國兵躲在水溝裡喊救命。他如果不喊救命就沒有人知道他躲在那裡。我說,清水人你比較高,你去殺他。
龍:人都殺完之後,四、五十個屍體怎麼處理?
柯:我們就挖一個大洞,全部放進去。
龍:然後你們怎麼湮滅殺人的證據?
柯:人的頭骨多脆、多大,你知道嗎?
龍:把這四、五十個人殺了之後,你去哪裡?
柯:有個人挑水來,我們把它喝光。繼續住在那裡。
龍:現在俘虜營都空了,盟軍馬上要到,你們還住在那裡在等什麼?
柯:我們也走了,想要回古晉,可是到不了,那時候……太久了,忘了。
龍:請描寫一下審判的過程。
柯:一群人坐在椅子上,都是臺灣兵。旁邊有旁聽席。一個耳光換五年。
龍:澳洲俘虜出庭指證你們打他們耳光?
柯:打耳光就是在白河訓練的時候學的。
龍:當場被宣判死刑,那時感覺?
柯:感覺是——我真的要死了嗎?死了還沒人哭啊。第二天改判十年,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