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經濟核算體系和制度
;不斷推行財務現代化管理。
5。負責擬定工廠經濟核算、財務管理和企業內部分配方案等重大問題的決策草案
;參與企業經
營方針、目標和年度計劃、內部分配方案等重大問題的研討和審查決策
;組織資金的落實和調配
工作;保證生產需要
;加速資金週轉
;完成企業各項經濟指標。
6。協調和審查各部門制定的生產、物資供應、產品銷售、勞動工資、技術措施、基本建設等
專案的收支方案。
7。負責組織固定資立、流動資金的管理、結算和監督。
8。嚴格控制計劃內的費用開支
;對計劃外的重大費用開支
;在與總經濟師或計劃部門協調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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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提請廠長審批;負責引進裝置的外匯落實工作。
9。領導審計工作
;貫徹審計法規。負責組織廠內經濟仲裁。
10。根據工在目標負責編制主管工作的方針目標
;對分管範圍內方針目標展開進行稽核、檢查
和落實。
(二)職權
1。有權稽核工廠的財務、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
2有權參與本企業的生產經營、技術改造和基本建設計劃的研究和決策
;並稽核其經濟效果。
3。稽核與會籤重大經濟合同
;核經濟核算和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文稿和制度。
4。有權檢查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的執行情況
;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制止
;如
制止無效時
;應提請廠長處理
;或向上級部門報告。
5。工廠對各級財會人員的任免、調動、獎懲、晉級
;應事先徵求總會計師的意見。
(三)職責
1。未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法令、法規、制度
;對出現截留利潤、亂攤成本等違反
財經紀律的行為負責。
2對簽署的工廠財務、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出現嚴重差錯負責。
3。 。對會籤的重大經濟合同、方案出現差錯
;造成工廠重大經濟損失負責。
4。對未建立健全經濟核算體系和制度
;造成財務工作混亂負責。
5。對未完成工廠年度主要財務、成本指標
;工廠效益不能逐年提高負責。
6。對由於經濟核算和財會管理失誤
;致使工廠發生重大的經濟損失負責。
7。對資金管理不善
;造成資金週轉不快
;影響工廠經濟效益。
8。對分管範圍方針目標展開未落實負責。
9。副總會計師協助總會計師工作
;並對總會計師佈置的工作負責。
五、黨委書記工作責任制度文字參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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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書記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及時傳達並保證監督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緊密圍繞工
廠生產、經濟活動
;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
;保證企業的社會主義方向
;協同廠長確保工
廠各項生產、工作任務完成。
2。支援廠長行使生產經營和行政指揮職權
;協調黨、政、工、團的關係
;使工廠保持安定團結
的局面。
3。維護職工民主權利
;充分發揮工會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
4。主持開好黨委會
;黨委民主生活會
;組織編制黨委工作計劃
;檢查黨委決議的執行情況
;帶頭
執行民主集中制
;抓好黨委成員的思想建設和作用建設
;做好黨委一班人的團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