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拉開,但黃宗羲打上了癮,被人拉走之前,竟然抓住了崔應元的鬍子,活生生地拔了下來!
當年在獄中狂施暴行的許顯純,終於嚐到了暴行的滋味,等待著他的,是最後的一刀。
什麼樣的屠夫,最終也只是懦夫。
如許顯純等人,都是欽定名單要死的,而那些沒死的,似乎還不如死了的好。
比如閹黨骨幹,太僕寺少卿曹欽程,好不容易撿了條命,回家養老,結果所到之處,都是口水(民爭唾其面),實在呆不下去,跑到異地他鄉買了個房子住,結果被人打聽出來,又是一頓猛打,趕走了。
還有老牌閹黨顧秉謙,家鄉人對他的感情可謂深厚,魏忠賢剛倒臺,人民群眾就衝進家門,燒光了他家,顧秉謙跑到外地,沒人肯接待他,最後在唾罵聲中死去。
而那些名單上沒有,卻又應該死的,也沒有逃過去。比如黃宗羲,他痛毆許顯純後,又派人找到了當年殺死他父親的兩個看守,把他們幹掉了。
大明是法制社會,但凡幹掉某人,要麼有司法部門批准,要麼償命,但黃宗羲自己找人幹了這倆看守,似乎也沒人管,真是沒王法了。
黃宗羲這麼一鬧,接下來就熱鬧了,所謂“六君子”、“七君子”,都是有兒子的。
先是魏大中的兒子魏學濂上書,要為父親魏大中伸冤,然後是楊漣的兒子楊之易上書,為父親楊漣伸冤,幾天後,周順昌的兒子周茂蘭又上書,為父親周順昌伸冤。
順便說一句,以上這幾位的上書,所用的並非筆墨,而是一種特別的材料——血。
這也是有講究的,自古以來,但凡奇冤都寫血書,不用似乎不夠分量。
但崇禎同志就不幹了,拿上來都是血跡斑斑的東西,實在有點發怵,隨即下令:你們的冤情我都知道,但上奏的文書是用墨寫的,用血寫不合規範,今後嚴禁再寫血書。
但他還是講道理的,崇禎二年(1629)九月,他下令,為殉難的東林黨人恢復名譽,追授官職,並加封諡號。
楊漣得到的諡號,是忠烈,以此二字,足以慨其一生。
至此,為禍七年之久的閹黨之亂終於落下帷幕,大明有史以來最強大,最邪惡的勢力就此倒臺。縱使它曾驕橫一時,縱使它曾不可一世。
遲來的正義依然是正義。
在這個世界上,所謂神靈、天命,對魏忠賢而言,都是放屁,在他的身上,只有一樣東西——迷信。
不通道德,不信仁義,不信報應,不信邪不勝正。
迷信自己,迷信力量,迷信權威,迷信可以為所欲為,迷信將取得永遠的勝利。
而在遍覽史書十餘載後,我信了,至少信一樣東西——天道。
自然界從誕生的那刻起,就有了永恆的規律,春天成長,冬天凋謝,週而復始。
人世間也一樣,從它的起始,到它的滅亡,規則恆久不變,是為天道。
在史書中無數的屍山血河、生生死死背後,我看到了它,它始終在那裡,靜靜地注視著我們,無論興衰更替,無論歲月流逝。
它告訴我,在這個汙穢、混亂、骯髒的世界上,公道和正義終究是存在的。
天道有常,從它的起始,到它的滅亡,恆久不變。
復起
崇禎是一個很有想法的人,很想有番作為,但當他真正站在權力的頂峰時,卻沒有看到風景,只有一片廢墟。
史書有云:明之亡,亡於天啟。也有史書雲:實亡於萬曆。還有史書雲:始亡於嘉靖。
應該說,這幾句話都是有道理的,經過他哥哥、他爺爺、他爺爺的爺爺幾番折騰,已經差不多了,加上又蹦出來個九千歲人妖,裡外一頓猛捶,大明公司就剩一口氣了。
朝廷紛爭不斷,朝政無人理會,邊疆烽火連天,百姓民不聊生,乾柴已備,只差一把火。
救火員崇禎登場。
他澆的第一盆水,叫做袁崇煥。
崇禎是很喜歡袁崇煥的,因為他起用袁崇煥的時間,是天啟七年(1627)十一月十九日。
此時,魏忠賢剛死十三天,屍體都還沒爛。
幾天後,在老家東莞數星星的袁崇煥接到了復起任職通知,大吃一驚。
吃驚的不是復起,而是職務。
袁崇煥當時的身份是平民,按慣例,復起也得有個級別,先幹個主事(處級),過段時間再提,比較合理。
然而他接受的第一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