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部分(2 / 4)

這句話意思是,皇上固然不懂業務,但是比較較真,現在忽悠他,到時候他按日期驗收工作,你怎麼辦?

袁督師的反應,史書上用了四個字:憮然自失。

沒事,牛吹過了,就往回拉。

於是,當崇禎第二次出場的時候,袁督師就開始提要求了。

首先是錢糧,要求戶部支援,武器裝備,要求工部支援。

然後是人事,用兵、選將,吏部、兵部不得干涉,全力支援。

最後是言官,我在外打仗,言官唧唧喳喳難免,不要讓他們煩我。

以上要求全部得到了滿足,立即。

崇禎是個很認真的人,他馬上召集六部尚書,開了現場辦公會,逐個落實,保證兌現。

會議就此結束,雙方各致問候,散夥。

在這場召對中,崇禎是很真誠的,袁崇煥是很不真誠的,因為當時的遼東局勢已成定論,後金連衙門都修起來了,能夠守住就算不錯,你看崇禎兄才剛二十,又不懂業務,就敢糊弄他,是很不厚道的。

就這樣,袁崇煥胸懷五年平遼的口號,在崇禎期望的目光中,走向了遼東。

可他剛走到半路,就有人告訴他,你不用去了,去了也沒兵。

就在他被皇帝召見的十天後,寧遠發生了兵變。

兵變的原因,是不發工資。

我曾翻閱過明代戶部記錄,驚奇地發現,明朝的財政制度,是非常奇特的,因為幾乎所有的地方政府,竟然都沒有行政撥款。也就是說,地方辦公經費,除老少邊窮地區外,朝廷是不管的,自己去掙,掙得多就多花,掙得少就少花,掙不到就滾蛋。

而明朝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都用在了同一個地方——軍費。

什麼軍餉、糧草、衣物,打贏了有賞錢,打輸了有補償,打死了有安家費,再加上個別不地道的人吃空額,扣獎金,幾乎每年都不夠用。

寧遠的情況大致如此,由於財政困難,已經連續四個月沒有發工資。

要知道,明朝拖欠軍餉和拖欠工錢是不一樣的,不給工資,最多就去衙門告你,讓你吃官司,不給軍餉,就讓你吃大刀。

最先吃苦頭的,是遼東巡撫畢自肅,兵變發生時,他正在衙門審案,還沒反應過來,就被綁成了粽子,關進了牢房,和他一起被抓的,還有寧遠總兵朱梅。

抓起來就一件事,要錢,可惜的是,翻遍巡撫衙門,竟然一文錢沒有。

其實畢自肅同志,確實是個很自肅的人,為發餉的事情,幾次找戶部要錢,諷刺的是,戶部尚書的名字叫做畢自嚴,是他的哥哥,關係鐵到這個份上,都沒要到錢,可見是真沒辦法了。

但苦大兵不管這個,幹活就得發工錢,不發工錢就幹你,畢大人最先遭殃,被打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關鍵時刻部下趕到,說你們把他打死也沒用,不如把人留著,我去籌錢。

就這樣,兵變弄成了綁票,東拼西湊,找來兩萬銀子,當兵的不幹,又要鬧事,無奈之下,巡撫衙門主動出面,以政府做擔保,找人借了五萬兩銀子(要算利息),補了部分工資,這才把人弄出來。

畢自肅確實是個好人,出來後沒找打他的人,反而跟自己過不去,覺得鬧到這個局勢,有很大的領導責任,但他實在太過實誠,為負責任,竟然自殺了。

畢巡撫是個老實人,袁督師就不同了,聽說兵變訊息,勃然大怒:竟敢鬧事,反了你們了!

立刻馬不停蹄往地方趕,到了寧遠,衙門都不進,直接就奔軍營。

此時的軍營,已徹底失去控制,軍官都不敢進,進去就打,鬧得不行,袁崇煥進去了,大家都安靜了。

所謂鬧事,也是有欺軟怕硬這一說的。

袁崇煥首先宣讀了皇帝的諭令,讓大家散會,回營休息,然後他找到幾個心腹,只問了一個問題:

“誰帶頭鬧的?”

回答:

“楊正朝,張思順。”

那就好辦了,先抓這兩個。

兩個人抓來,袁崇煥又只問了一個問題:想死,還是想活。

不過是討點錢,犯不著跟自己過不去,想活。

想活可以,當叛徒就行。

很快,在兩人的幫助下,袁崇煥找到了參與叛亂的其餘十幾個亂黨,對這些人,就沒有問題,也沒有政策了,全部殺頭。

領頭的沒有了,自然就不鬧了,接下來的,是追究領導責任。

負有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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