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因為他還有一個不能跨越的障礙——祖制。
所謂祖制,就是祖宗的制度,規矩,雖然你很牛,比皇帝還牛,但總牛不過死皇帝吧,上百年前定下的規則,你再牛也沒轍。
丁憂就是祖制,具體說來,是朝廷官員的父母親如若死去,無論此人任何官何職,從得知喪事的那一天起,必須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個月,這叫丁憂。到期之後可以回朝為官,這叫起復。
這個制度看上去有點不近人情,官做得好好的,一下子就給扒得乾乾淨淨,負責的那攤事情也沒人管,不但誤事,還誤人心情。
但這個制度一直以來卻都是雷打不動,無論有多麻煩,歷任皇帝都對其推崇備至,極其支援,如果你認為這是他們的腦筋一根筋,食古不化,那就錯了,人家的算盤,那是精到了極點。
因為根據社會學常識,只有出孝子的地方,才會出忠臣,你想想,如果一個人連他爹都不忠,怎麼能指望他忠於老闆(皇帝)呢?
但貪官們自然是不幹的,死了爹,我本來就很悲痛了,正想化悲痛為貪慾,搞點錢來安慰我無助的心靈,你竟然還要罷我的官,剝奪我的經濟利益,太不人道!
於是很多人開始鑽空子,你不是規定由得知死訊的那天開始計算嗎,那我就隱瞞死訊,就當人還活著,一直混到差不多為止,就算最後被人揭穿,也是可以解釋的嘛,人死了,我沒有上報,那是因為老爹一直活在我的心中。
當然,一次兩次是可以理解的,時間長了朝廷也不幹了,自明英宗起,就開始正式立項,打擊偽報瞞報的行為,規定但凡老爹死了不上報的,全部免官為民。
如此一來,貪官們也沒辦法了,只好日夜祈禱,自己的老爹能多撐幾年,至少等混到夠本再含笑而逝,到時也能多搞點紙錢給您送去。
但也有一個群體例外,那就是軍隊,領兵打仗,這就絕對沒轍了,總不能上陣剛剛交鋒,訊息來了,您喊一聲停:大家別打了,等我回去給我爹守二十七個月,咱們再來,還是老地方見,不打不散。
張居正不是軍人,自然無法享受這個優待,而他的改革剛剛才漸入佳境,要是自己走了,這一大攤子事情就沒人管了,心血付之東流且不說,沒準回來的時候就得給人打下手了。
於是他只剩下了唯一的選擇——奪情。
所謂奪情,是指事情實在太急,絕對走不開的人,經由皇帝的指示,在萬般悲痛中恢復職務,開展工作。由於考慮到在痛苦之中把人強行(一般不會反抗)拉回來,似乎很不人道,所以將其命名為“奪情”。
然而張居正並不願意走這條路,當然,並不是因為它“很不人道”。
其實在他之前,已有一些人有過類似的經驗,比如著名的“三楊”中的楊榮,還有那位幫于謙報了仇的李賢,都曾經被這麼“很不人道”過,除了個把人罵了兩句外,倒也沒啥問題,但到了嘉靖年間,奪情卻真的成為了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不人道到想不人道都不行,如果有人提出奪情,就會被看作禽獸不如。
之所以會有如此大的變化,都要拜一位孝子所賜,這人的名字叫做楊廷和。
說起來,這位楊兄弟的能量實在是大,鬧騰了三朝還不夠,死了還要折騰別人。當初他在正德年間的時候,父親死了,皇帝說楊先生你別走,留下來幫我辦事,他說不行,我非常悲痛,一定要回去。
結果幾番來回,他還是回去了,從正德九年(1514)到正德十二年(1517),這位仁兄結結實實地曠了三年工,才回來上班。這要擱在現在,早就讓他捲鋪蓋回家了。
由於他名聲太大,加上又是正面典型,從此以後,朝廷高階官員死了爹媽,打死也不敢說奪情。就這麼一路下來,終於坑了張居正。
張居正沒有選擇,只能奪情,因為馮保不想他走,皇帝不想他走,皇帝他媽也不想他走,當然了,最重要的是,他也不想走。
辛辛苦苦奮鬥三十多年,才混到這個份上,鬼才想走。
雖說奪情比較麻煩,但只要略施小計,還是沒問題的。
於是老把戲很快上場了,萬曆五年(1577)十月,痛苦不堪的張居正要求回家守制,兩天後皇帝回覆——不行。
一天後,張居正再次上書,表示一定要回去,而皇帝也再次回覆——一定不行。
與此同時,許多大臣們也紛紛上書,表示張居正絕不能走,言辭激烈,好像張居正一走,地球就要完蛋,可謂用心良苦。
行了,把戲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