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奸臣所立,立不踰歲,年號未改,皇天不佑,大命夭昏。'二'春秋王子猛不稱崩,魯子野不書葬。'三'今北鄉侯無它功德,以王禮葬之,於事已崇,不宜稱諡。醔眚之來,弗由此也。”於是司徒黃尚、太常桓焉等七十人同舉議,帝從之。尚字伯河,南郡人也,少歷顯位,亦以政事稱。
注'一'尚書洪範五行傳曰:“周公死,成王不圖大禮,故天大雷雨,禾偃,大木拔。及成王寤金縢之策,改周公之葬,尊以王禮,申命魯郊,而天立復風雨,禾稼盡起。”
注'二'杜預注左傳曰:“短折曰夭,未名曰昏。”
注'三'子猛,周景王之子。子野,魯襄公之子。春秋經書“王子猛卒”。杜元凱注云:“未即位,故不言崩。”又曰:“秋九月癸巳,子野卒。”注曰:“不書葬,未成君也。”
舉出為蜀郡太守,坐事免。大將軍梁商表為從事中郎,甚敬重焉。六年三月上巳日,商大會賓客,燕於洛水,'一'舉時稱疾不往。商與親暱酣飲極歡,及酒闌倡罷,繼以□露之歌,坐中聞者,皆為掩涕。'二'太僕張種時亦在焉,會還,以事告舉。舉嘆曰:“此所謂哀樂失時,非其所也。殃將及乎!”'三'商至秋果薨。商疾篤,帝親臨幸,問以遺言。對曰:“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臣從事中郎周舉,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是拜舉諫議大夫。
注'一'周官曰:“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沴。”鄭玄雲:“如今三月上巳,水上之類也。”司馬彪續漢書曰“三月上巳,宮人皆絜於東流水上,自洗濯祓除為大絜”也。
注'二'纂文曰:“□露,今之輓歌也。”崔豹古今注□露歌曰:“□上露何易唏!
露晞明朝還復落,人死一去何時歸?”
注'三'左傳曰,叔孫昭子與宋公語,相泣。樂祁退而告人曰:“君與叔孫其皆死乎?吾聞之,哀樂而樂哀,皆喪心也。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也!”
時連有醔異,帝思商言,召舉於顯親殿,問以變眚。舉對曰:“陛下初立,遵修舊典,興化致政,遠近肅然。頃年以來,稍違於前,朝多寵幸,祿不序德。觀天察人,準今方古,誠可危懼。書曰:‘僭恆暘若。’'一'夫僭差無度,則言不從而下不正;陽無以制,則上擾下竭。宜密嚴□州郡,察強宗大奸,以時禽討。”
其後江淮猾賊周生、徐鳳等處處並起,如舉所陳。
注'一'尚書洪範之文也。孔安國注曰:“君行僭差,則常暘順之也。”
時詔遣八使巡行風俗,皆選素有威名者,乃拜舉為侍中,舉侍中杜喬、守光祿大夫周栩、前青州刺史馮羨、尚書欒巴、侍御史張綱、兗州刺史郭遵、太尉長史劉班並守光祿大夫,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臧罪顯明者,驛馬上之;
墨綬以下,便輒收舉。其有清忠惠利,為百姓所安,宜表異者,皆以狀上。於是八使同時俱拜,天下號曰“八俊”。舉於是劾奏貪猾,表薦公清,朝廷稱之。
遷河內太守,徵為大鴻臚。
及梁太后臨朝,詔以殤帝幼崩,廟次宜在順帝下。太常馬訪奏宜如詔書,諫議大夫呂勃以為應依昭穆之序,先殤帝,後順帝。詔下公卿。舉議曰:“春秋魯閔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躋僖於閔上。孔子譏之,書曰:‘有事於太廟,躋僖公。’傳曰:‘逆祀也。’'一'及定公正其序,經曰‘從祀先公’,為萬世法也。'二'今殤帝在先,於秩為父,順帝在後,於親為子,先後之義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亂。呂勃議是也。”太后下詔從之。遷光祿勳,會遭母憂去職,後拜光祿大夫。
注'一'事見左氏傳。
注'二'左氏傳:“從祀先公。”杜預雲:“從,順也。先公,閔公、僖公也。將正二公之位,親盡,故通言先公也。”
建和三年卒。朝廷以舉清公亮直,方欲以為宰相,深痛惜之。乃詔告光祿勳、汝南太守曰:“昔在前世,求賢如渴,封墓軾閭,以光賢哲。'一'故公叔見誄,翁歸蒙述,所以昭忠厲俗,作範後昆。'二'故光祿大夫周舉,性侔夷、魚,'三'
忠踰隨、管,'四'前授牧守,及還納言,出入京輦,有欽哉之績,'五'在禁闈有密靜之風。予錄乃勳,用登九列。方欲式序百官,亮協三事,不永夙終,用乖遠圖。朝廷愍悼,良為愴然。詩不云乎:‘肇敏戎功,用錫爾祉。’'六'其令將大夫以下到喪發日復會吊。加賜錢十萬,以旌委蛇素絲之節焉。”'七'子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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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尚書曰,武王入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