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1 / 4)

小說:水滸傳 作者:開蓋有獎

兩公人是董超,薛霸。二人領了公文,押送林沖出開封府來。只見眾鄰舍並林沖的丈人張教頭都在府前接著,同林沖兩個公人,到州橋下酒店裡坐定。

林沖道:“多得孫孔目維持,這棒不毒,因此走動得。”張教頭叫酒保安排按酒子管待兩個公人。酒至數杯,只見張教頭將出銀兩齎發他兩個防送工人已了。

林沖執手對丈人說道:“泰山在上,年災月厄,撞了高衙內,吃了一屈官司;今日有句話說,上稟泰山:自蒙泰山錯受,將令愛嫁事小人,已經三載,不曾有半些兒差池;雖不曾生半個兒女,未曾紅面,無有半點相爭。今小人遭這場官司,配去滄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心去不穩,誠恐高衙內威逼這頭親事;況兼青春年少,休為林沖誤了前程。卻是林沖自行主張,非他人逼迫。小人今日就高鄰在此,明白立紙休書,任從改嫁。並無爭執。如此,林沖去得心穩,免得高衙內陷害。張教頭道:”賢婿,甚麼言語!你是天年不齊,遭了橫事,又不是你作將出來的。今日權且去滄州躲災避難,早晚天可憐見,放你回來時,依舊夫妻完聚。老漢家中也頗有些過活,便取了我女家去,並錦兒,不揀怎的,三年五載養贍得他。又不叫他出入,高衙內便要見也不能彀。休要憂心,在老漢身上。你在滄州牢城,我自頻頻寄書並衣服與你。休得要胡思亂想。只顧放心去。“

林沖道:“感謝泰山厚意。只是林沖放心不下。枉自兩相耽誤。泰山可憐見林沖,依允人,便死也瞑目!”

張教頭那裡肯應承。眾鄰舍亦說行不得。

林沖道:“若不依允小人之時,林沖便掙扎得回來,誓不與娘子相聚!”

張教頭道:“既然恁地時,權且繇你寫下,我只不把女兒嫁人便了。”

當時叫酒保尋個寫文書的人來,買了一張紙來。那人寫,林沖說。道是: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林沖,為因身犯重罪,斷配滄州,去後存亡不保。有妻氏年少,情願立此休書,任從改嫁,更無爭執;委是自行情願,並非相逼。恐後無憑,立此文約為照。*年*月*日。

林沖當下看人寫了,借過筆來,去年月下押個花字,打個手模。正在閣裡寫了,欲付與泰山收時,只見林沖的娘子,號天哭地叫將來。女使錦兒抱著一包衣,一路尋到酒店裡。

林沖見了,起身接著道:“娘子,小人有句話說,已稟過泰山了。為是林沖年災月厄,遭這場屈事,今去滄州,生死不保,誠恐誤了娘子青春,今已寫下幾字在此。萬望娘子休等小人,有好頭腦,自行招嫁,莫為林沖誤了賢妻。”

那娘子聽罷哭將起來,說道:“丈夫!我不曾有半些兒點汙,如何把我休了?”

林沖道:“娘子,我是好意。恐怕日後兩下相誤,賺了你。”

張教頭便道:“我兒放心。雖是女婿恁的主張,我終不成下得你來再嫁人?這事且繇他放心去。他便不來時,我安排你一世的終身盤費,只教你守志便了。”

那娘子聽得說,心中哽咽;又見了這封書,一時哭了。眾鄰居亦有婦人來勸林沖娘子,攙扶回去。

張教頭囑付林沖道:“只顧前程去,掙扎回來廝見。你的老小,我明日便取回去養在家裡,待你回來完聚。你但放心去,不要掛念。如有便人,千萬頻頻寄些書信來!”

林沖起身拜謝泰山並眾鄰舍,背了包裹,隨著公人去了。張教頭同鄰舍取路回,不在話下。

且說把林沖帶來使臣房裡寄了監,董超、薜霸各自回家,收拾行李。董超正在家裡拴束包裹,只見巷口酒店裡酒保來說:“董端公,一位官人在小店中請說話。”

董超道:“是誰?”

酒保道:“小人不認得,只教請端公便來。”

卻原來宋時的公人都稱呼“端公。”

當時董超便和酒保逕到店中閣兒內看時,見坐著一個人,頭戴頂萬字頭巾,身穿領皂紗背子,下面皂靴淨襪,見了董超,慌忙作揖道:“端公請坐。”

董超道:“小人自來不曾拜識尊顏,不知呼喚有何使令?”

那人道:“請坐,少間便知。”

董超坐在對席。酒保鋪下酒盞菜蔬果品按酒,都搬來擺了一桌。

那人問道:“薛端公在何處住。”

董超道:“只在前邊巷內。”

那人喚酒保問了底腳,“與我去請將來。”

酒保去了一盞茶時,只見請得薛霸到閣兒裡。

董超道:“這位官人,請俺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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