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終有激發的一天。
明歷一百三十一年(公元1499年),帝國探險家袁世鵬從金山(現舊金山北面)出發,在當地嚮導的幫助下,翻越洛磯山脈,橫穿美洲大陸,於次年初到達美洲東海岸,並且首次遭遇了來自歐洲的殖民者。
從此,美洲大陸的歷史進入了新的篇章。
在此之前,來自東方與西方的探險家各在美洲大陸的西部與東部地區活動,甚至不知道對方也在同一塊大陸上。或者說,在袁世鵬到達歐洲殖民者營地之前,沒有人知道,東方探險家與西方探險家發現的是同一塊大陸。
在此之後,東西方為爭奪美洲大陸的衝突將無可避免。
明歷一百三十三年(公園1501年),在袁世鵬的率領下,五百名移居美洲大陸的帝國臣民到達新武漢(現芝加哥)所在的密歇根湖畔,並且在此建立了永久性營地。三年之內,先後有四千五百餘名帝國移民到達新武漢。
到明歷一百三十七年(公元1505年)的時候,在新武漢定居的帝國臣民已經達到了八千七百三十六名。
同年,在東面的托萊多,來自大不列顛的移民超過了一萬三千名。
當年三月,雙方為爭奪一塊牧場的控制權,爆發了武裝衝突。結果,五十四名帝國臣民,以及三十八名大不列顛王國的移民身亡。
“大陸西北戰爭”就此爆發。
訊息傳回帝國的時候,武宗皇帝剛剛登基即位。
大概是為了證明自己並不比先輩差,或者是好大喜功,或者是喜歡戰爭。次年正月,武宗皇帝正式下詔,冊封王景弘曾孫王臣為遠征軍統帥,率兩千餘名帝國將士遠征美洲大陸,保護帝國在美洲大陸的利益,以及帝國移民的安全。
比起帝國經歷過的那些大規模戰爭,這場發生在萬里之外的戰爭根本算不了什麼。
兩千餘遠征軍,算得了什麼?
可是,對帝國,特別是對美洲大陸的未來來說,這場戰爭卻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
以當時的情況,特別是交戰雙方的國力,技術等條件來講,誰也不可能在大洋另外一邊的戰場上擊敗對手,更不可能徹底消滅對手。
不說別的,帝國船隊在鎮海與金山之間往返一趟,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時間。
同樣的,歐洲的船隊在大西洋上往返一趟,也需要一年多的時間。
如此一來,戰爭的結果只會是兩敗俱傷。最終能夠解決問題的還是停戰談判。
簽署了《共同開發條約》之後,“大陸西北戰爭”草草結束。
從某個角度上講,《共同開發條約》是大明帝國與歐洲國家共同制訂的第一份“行為準則”。
按照該條約,雙方都有權開發與利用美洲大陸上的資源。
更重要的是,條約明確規定了“誰發現,誰獲取”的基本原則。這同時也是鼓勵探險,鼓勵開拓的條款。
條約生效後的半個世紀之內,在利益與國內戰亂的驅使之下,先後有五十餘萬名帝國臣民移居美洲大陸,並且在大陸上建立了數十個據點。包括西雅圖、舊金山、洛杉磯在內的,現美國西海岸西部的主要城市在當時已經初具規模。
同時,整船整船的金銀珠寶被運回帝國。按照最保守的估計,除了帝國第二次內戰期間沒有明確官方統計的那幾年,五十年間,帝國從美洲大陸運回了五百餘噸黃金,上萬噸白銀,以及不計其數的珠寶。
同樣的,來自歐洲的殖民者幹得並不比大明帝國的殖民者差。
到明歷一百九十五年(公元1563年)時,已經有五十萬歐洲移民到達美洲大陸,在美洲大陸西海岸建立了上百個據點,並且繁衍出了一百五十萬第二代與第三代移民。同期,以葡萄牙,西班牙為首的歐洲國家一共從美洲大陸運回了上千噸黃金,以及近兩萬噸白銀!
在此期間,真正蒙受苦難的是美洲大陸上的土著。
五十年間,被帝國稱為“棕人”,被西方稱為“印第安人”的美洲土著居民銳減七成以上,其中至少一半死於殖民者的刀槍之下。另外,殖民者帶來的天花,霍亂等病毒也成為了大肆屠殺土著居民的幫兇。
毫無疑問,為了土地,為了金銀財寶,為了生存空間,殖民者不會在乎土著的命運。
也就在東西方世界大肆開發美洲大陸的時候,大明帝國爆發了第二次內戰,即歷史上的“立憲戰爭”。
明歷一百五十三年(公元1521年),武宗駕崩。
歷史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