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艦長把損傷情況報告上來地時候,斯普魯恩斯嚇出了一身冷汗。
穿甲彈擊中了“內布拉斯加”號前煙囪地左後方。在砸開了露天甲板之後,又穿透了水平裝甲,最終在距離一號輪機艙僅僅二道走廊的地方爆炸。雖然包裹在動力艙外面地裝甲抵擋住了所有彈片,以及爆炸產生的衝擊波,沒有使動力裝置受損,但是穿甲彈能夠在這麼遠地距離上打穿“內布拉斯加”號二層總厚度超過了二百五十五毫米的裝甲,其威力可想而知。要知道,即便是四百毫米重型穿甲彈,在同等情況下,都不可能穿透“內布拉斯加”號地水平裝甲!
毫無疑問,明帝國海軍裝備了威力更大的穿甲彈。
後來,美軍從受損戰艦上獲得的彈片中得知,明帝國海軍裝備的是用鎢合金做彈頭的複合穿甲彈。因為美國本土缺乏高品位的鎢礦,即便在美國控制的海外領地,以及協約國集團控制的地區都沒有高品位的鎢礦,另外美國在鎢合金的冶煉與加工方面投入並不多,而是集中力量研製強度更高的合金鋼,所以直到戰爭結束,美國海軍都沒有大批次裝備複合穿甲彈。
當然,斯普魯恩斯並不懂這些技術。
他只知道,現在第51艦隊面臨極為尷尬的處境。
如果不縮短交戰距離,在遠距離炮戰中,四艘“衣阿華”級戰列艦最多與對手打成平手,很難取得優勢。因為明帝國海軍戰列艦配備有更先進的火控雷達,所以炮擊命中率要高得多,第51艦隊反而處於劣勢。如果拉大交戰距離,MK7型艦炮將難以穿透對方戰列艦的裝甲,連還手的力氣都沒有。如果縮短交戰距離,則會將戰術主動權交給對手,在接下來的十多分鐘,甚至更長的時間內承受更多的打擊。
也就是說,第51艦隊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
也就在斯普魯恩斯遲疑的時候,第11艦隊的四艘戰列艦調整了交戰秩序,各自找準對手,打響了第六輪齊射。
八點十分不到,“內布拉斯加”號捱了第二枚穿甲彈。
雖然穿甲彈只是炸掉了該艦的艦首,炸飛了二具重達數十噸的鐵錨,對戰艦的作戰與航行沒有多大的影響,但是斯普魯恩斯不敢再遲疑了。他隨即就下達了左轉十五度,航速提高到二十七節的命令。
此時,斯普魯恩斯只能與白佑彬拼命。
第十二卷 勝利之途 第二十九章 … 勢均力敵
美軍艦隊轉向之後,白佑彬也下達了同樣的轉向命令。
根據瞭望員的報告,白佑彬對複合穿甲彈有了足夠的信心。雖然“皇帝”級與“皇帝”級乙型戰列艦的總體效能仍然不如“衣阿華”級,但是在擁有足夠強大的火力,加上先進的火控系統,只要控制好交戰距離,就能確保不落於下風。
隨著二支艦隊都轉向到三百度,交戰距離縮短到了二萬一千米左右。
相對而言,此時的情況對第51艦隊非常不利。
在白佑彬不打算迅速縮短交戰距離的情況下,第51艦隊只能沿著半徑更大的弧形航線,以更快的速度航行,才能進一步縮短交戰距離。相反,處於內圈的第11艦隊只需要控制好航向,就能以相對較慢的航行速度與對方保持足夠的交戰距離。
炮戰中,開火一方速度的快慢對炮擊命中率的影響最為顯著。
也就是說,速度慢,炮擊命中率高,速度快,炮擊命中率低。
在此情形下,斯普魯恩斯的第51艦隊不得不在相對較高的航速上向第11艦隊開火,其命中率肯定不如第11艦隊。在相互能夠擊穿對方裝甲的情況下,防護效能已經無關緊要了,真正具有決定性作用的是火力與綜合生存能力。
這兩點中,配備了七十二年型四百毫米艦炮,以及複合穿甲彈的第11艦隊的四艘戰列艦在火力上明顯佔優;而採用了更先進的設計理念,艦體更大的“衣阿華”級戰列艦則在綜合生存能力方面擁有優勢。
對艦隊指揮官來說,能夠打中敵人,又不被敵人打中。才是最佳地選擇。
炮戰很快就進入了白熱化階段,雙方各四艘戰列艦都找準了自己的對手,展開了一對一的決鬥。交戰秩序為:“太宗”號對陣“內布拉斯加”號,“太祖”號對陣“新罕布什爾”號,“熹宗”號對陣“俄亥俄”號,“安宗”號對陣“俄勒岡”號。
一如既往的,“太宗”號的表現非常搶眼。
這艘戰艦從服役的那一天開始,就成為了四艘“皇帝”級中戰鬥力最強。作戰最為勇猛的一艘,其座右銘就是“勇敢”。雖然到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