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離婚了(2 / 2)

小說:紅顏洪福 作者:野火a

後有機會能去她家做客。這種超出高歌之前過大的反差,讓他心懷感激的辭別。這一家人還真是通情達理、善解人意。

一天的考慮時間很快過去,高歌特意約孟玲在他媽媽發現異常現象的那家酒樓。這次孟玲是提前到來,高歌剛進入,她便起身招呼他,依然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也彷彿沒有受傷。

“菜我已經點好了,先喝點茶吧。”孟玲給他斟好一杯茶少有的溫情說。

看著她這種熱情反常,高歌點燃一支香菸警惕思考有沒有妖存在的可能。對她,還是保持一定的警惕性為好。四菜一湯很快就上完,兩人選擇喝點啤酒。

“我也想通了,就按照你的意思吧。不管怎樣,我們畢竟夫妻一場,這杯分手酒就當是彼此祝好。”碰杯喝完,孟玲第一次讓高歌聽到她說了句人話,也露出正常人表情。

“非常感謝。”高歌舉杯示意。

“哼,你倒是很著急啊。秀秀因為你還真是漂亮了不少,你是不是急著再培養她幾年?”孟玲喝完半杯啤酒酸溜溜道。

“還能更無聊一點嗎?她還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你有必要去褻瀆她嗎?她只是恢復了本來的自己。上帝都說過,我的救贖是借了他神聖的手,被救贖者必會幸福。”高歌胡扯一句,覺得這樣平常的談分手很好。

“切,你會救贖?我倆在一起都這麼久了,怎麼沒見你救贖我?”孟玲白了他一眼說。

“哪能呢?那是因為你頑固不化、不可救藥,我自然是無能為力,這可怪不得我。所以,我祝願你今後能遇到一個高於我的人,這樣一來你不就獲得救贖了?”高歌詼諧道。

“離婚也行,但有些話我必須事先說清楚。首先,你這些年寄回家的錢和給我的錢,全花在了兒子身上,我們之間不存在有什麼財產分配;其二,我的嫁妝必須全部帶走,無論新舊;其三,兒子隨你,我沒能力撫養和支付他的費用。你也知道,我只不過是一個財政所的普通辦事員,遠不如你的經濟條件好,沒問題的話我倆明天就辦手續吧。”

孟玲說完,心有不甘的流下眼淚。她幼稚愚蠢的兩全其美的設想徹底破產,不得不放下處心積慮得到手的高歌。她知道,這次分手就是兩人的永別,她再也不能擁有這位最愛的男人了。愛?很多人一生都不會明白這個字的內涵與外延,甚至把佔有當成了愛。

高歌笑道:“理解,作為一名財政所辦事員,你的收入確實比不上那些下崗人員和街道上的清潔工。這樣吧,離婚後我再給你兩天時間搬走你想要的所有,只是彩電是爺爺奶奶買的,你絕不能動。”

1998年11月26日,高歌與孟玲協商離婚,這天恰好又是感恩節,他確實需要感恩。

順利離婚後的第三天,高歌單獨回到柴油機廠宿舍的家,家裡的冰箱、洗衣機、所有廚具和床上用品全部搬空,就連高歌存放的幾瓶酒和沒開封的兩件金利來襯衫也沒了。這些還重要嗎?高歌躺在光禿禿的床板上,享受著今生難得的自由和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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