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播放完畢之後。
還沒有等海鋼峰法官問話。
周琳就開始撒潑耍賴了,直接在法庭上公然吼:“我有什麼辦法?!”
“鄒華他自不量力被抓了,他進去了在裡面倒是可以兩耳不聞窗外事!”
“但是我呢,我又沒有工作,身體又不好,一個女人帶著一個病懨懨的幼兒!”
“沒有錢難道你們讓我孤兒寡母去死嗎?”
“你們今天也看見了,公檢法都是他們的人,就算我沒出那份《宣告》鄒華他也得被判刑,也得進去坐牢!”
“那還不如我拿個《宣告》換100萬,至少我們這孤兒寡母還有個保障,還可以讓鄒華這牢沒白白坐!”
“我沒有錯!錯的是你們!如果鄒華沒有去索賠!”
“如果你們沒有誣陷鄒華沒有抓他,這一切都不會發生!”
“我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我的兒子!我有什麼錯!”
“我作為一個母親我有什麼錯!!!”
周琳覺得很委屈,到現在她甚至都不覺得是自己的錯。
像周琳這樣的心理學上被稱為“外部歸因”,出現問題時將責任歸因於外部因素,使得個人對自己的錯誤或失敗感到“有理有據”,而不用感到內疚或自責。
周琳這一段話既是在發洩,同時又是認罪的供述。
海剛峰法官提醒書記員道:“書記員,注意把被告人周琳說剛才說的話全記錄在筆錄上!”
周琳的話讓庭審直播間的觀眾都開了眼了。
“臥槽!這個女的意思是別人逼她犯罪?真逗~”
“連害人都能被她說得這麼冠冕堂皇,還真是不要臉到家了。”
“如果是我,看到我老婆這樣,我可能會絕望。。。”
“ 為了錢親手弄死自己孩子的新聞都有,何況這種動動嘴皮子的事……”
“所以說那些說結婚是女人第二次生命的並不準確,因為婚姻也是男人的第二次生命,從來都不是單方面的。”
“呵呵……孩子有病沒病,法院僅靠一個《宣告》就能認定,開眼了開眼了。”
“在利益面前,一切情感都可能化為烏有!在利益面前,一切不合常理都變得合情合理!”
……
這時一直在沉默的鄒華終於忍不住了,眼眶含淚對著周琳怒道:“周琳!你還是個人嗎?你說我不對可以!”
“但是你沒有資格說是為了兒子!”
“我坐牢之後你馬上就提了離婚,跟著馬上就閃婚,人之常情我可以理解,這我無話可說!”
“但是你閃婚之後轉手就把生病的兒子丟給他外婆照顧!”
“七年了!你盡到做母親的責任了嗎?”
“他日日夜夜被病痛折磨的時候,你這個做母親的在哪?”
“現在你竟然恬不知恥把自己的貪慾說成是為了兒子!”
“千錯萬錯本就都是我們大人的錯!”
說著說著鄒華哽咽了,強壓了難過的情緒繼續說:“他才那麼小小一個身體就要去承受大人都難以承受的病痛的折磨,還沒有父母常陪伴在身邊。。。”
“我的孩子…他已經夠可憐了……”
“你一個作為母親的,如今還要孩子拿孩子作擋箭牌!”
“這不是讓孩子揹負上對你的負罪感和病痛活下去!”
“你還有沒有心?要臉不要臉?!”
雖然鄒華在沒有得到法官的准許下就發言,違反了庭審紀律。
但是海剛峰法官沒有敲法槌阻止鄒華,更沒有訓斥鄒華。
而是讓他慢慢把話說完。
在今天的整個庭審中,不管潘葛丕、辛家暢他們如何狡辯攻擊鄒華。
鄒華全程都沒有過多的情緒波動,因為再多的情緒5年的時間,怎麼都沉澱下去了。
但對於兒子,這是再多的時間也無法消除的痛、愧疚與心疼。
在面對周琳拿兒子當擋箭牌,忍不住、也不能忍,所以鄒華不受控制自然而然地對周琳反駁了回去。
面對鄒華的指責,周琳理虧,啞口無言。。。
鄒華一番對周琳的指責,也讓庭審直播間的觀眾深深地共情了。
“鄒華說得對,其實不管是在跟奶粉公司的鬥爭中,還是他們夫妻的矛盾裡,最可憐的還是孩子。。。”
“我就是從小活在父母的情感道德綁架裡,現在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