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人販子臉都不要了(1 / 2)

人販子以為裝瘋賣傻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了。

這時,小花忍不住問:“人販子!”

“你還認得我嗎?我記了你二十幾年,是我把你告到法院的!”

人販子面對小花的質問,低聲答“認得”,沒抬頭。

白瀟請示法官:“審判長,我有話需要對人販子進行詢問。”

法官:“允許,你問吧。”

白瀟面向人販子:“人販子,剛剛的法警遞給你的證據材料你都看了是嗎?”

人販子:“看了。”

白瀟:“材料裡面的受害者你一個都記不得了嗎?”

人販子:“記不得了。”

白瀟突然加大聲量:“你撒謊!!!”

“證據材料裡有小花,而你卻說一個都記不得!”

“剛剛小花問你,你明確說認得她!”

“審判長,人販子供述前後矛盾,她對證據的否認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

“我方所提供的證據中有327個受害人、受害家庭、證人的筆錄,以及《親子鑑定報告》等證據。”

“即便沒有人販子的口供,以上證據也可以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可以證明人販子的確是拐賣了327名兒童!”

“人販子的拐賣行為讓327個家庭支離破碎!”

“對被拐兒童來說也是一生的噩夢,他們在幼小的年齡就被迫離開親人的懷抱,與自己熟悉的環境分離,成為一生都無法治癒的創傷。”

“本案人販子自始至終毫無誨過之心,庭審態度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

“根據《華國刑法》的規定,應當判處人販子死刑立即執行!”

人販子才反應過來,原來剛剛小花和白瀟的問話是個陷阱,等著她跳進去。

熊星星不禁感嘆白瀟這招確實是高啊。

白瀟知道人販子是鐵了心要進行全盤否認,形成了思維慣性,反正不管問什麼就說記不得就行。

【記不得】厲害就厲害在,既沒承認,也沒否認啊。

記性不好犯法嗎?顯然是不犯法。

其實,像人販子這樣的,都是白瀟前世玩剩的,畢竟前世白瀟沒少教這樣教自己的當事人。

人販子這下是真急了:“法官,剛剛原告的白律師也說了,法律不強人所難!”

“我當時是犯錯才35歲,是因為太年輕了,經濟太緊張才犯下錯的。”

“我要活著要生存才走上了這條不歸路。”

“法律既然不強人所難,那麼總不能讓我餓死吧?”

大家都想不到人販子竟然能厚顏無恥到這種地步。

小花忍不住帶著哭腔懟道:“你35歲太年輕了!但是我媽媽32歲已經躺在墳頭裡了!她不年輕嗎?”

“你是因為生活困難沒辦法才去拐賣兒童,但是你拐走我們之後,直接破壞了我和哥哥的生活!”

“為什麼在你嘴裡說出來的都是你的生活怎麼怎麼不容易!”

“我們14歲出來打工,我們為什麼從來沒有想過要去做違法的事情,這個不能成為你犯法的理由!”

“我們327個家庭原本都可以有幸福的生活,父母為了找我抑鬱成疾。”

“我爸爸變成了酒鬼自-殺了,我媽媽變成了瘋子!”

“他們見人就問,你們知道我們家小花在哪裡嗎?”

“我再次見到我媽媽我是雙手捧著她墳墓前的黃土啊!”

“還有我的哥哥,他當年也還是個小孩子啊,爸爸到死都在怪他弄丟了我!”

“哥哥他一個小孩眼睜睜地看著爸爸自-殺,看著媽媽發瘋、死亡!”

“這二十幾年來,我哥哥他不僅成了孤兒,早早輟學,還一直活在無盡的自責裡。”

“這一切都是你這個人販子造成的,但你生活的不易不是我們造成的!”

“你想獲得寬恕可以,能不能把我父母的生命還給我?!”

小花字字鏗鏘,句句有力!

小花的一字一句太讓人心痛了,直擊心靈。

除了被告方,現場所有人,包括直播間的觀眾不知不覺中淚流滿面。

就連見慣罪惡生死麻木的法官也是沒忍住默默落淚。

而人販子聽著小花的哭訴,心裡特別悔恨!

但不是悔不當初,是後悔當年沒有弄死她!

人販子見項前也沒有絲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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