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了想又說道,“哦,對了,還有,我要文官。乾點簡單又輕鬆的活,最好是能每天坐著,偶爾寫幾個字也行。每個月還得掙至少一兩銀子。”
她知道的,這裡當官的沒啥工資,錢財全靠貪汙和平日裡開個店鋪啥的來掙。
“你這也叫不多?”張志璋冷言道。
他算是聽明白了,就是得不幹活,有錢掙,不管亂七八糟的事情,但是手中還得有點權利。
“那跟縣太爺有什麼關係。”他無情的翻了一個白眼。
方太初莞爾一笑,“當然有關係了,我又不當縣太爺。最好是還不用怎麼見到人,我不太喜歡與別人交流。”
她想翹班出去賣貨掙錢,還想著在縣衙查點事情,查這點事情,也是隻需要去縣衙裡待著去了。
“好。”張志璋一口答應了下來,“那就幫你一把,不過我可不敢保證能夠給你安排到哪裡去,能進去,就已經不錯了。”
“也是。”方太初點了點頭。
從萬花樓出去,方太初一路上都心情很好,張志璋雖然不是什麼好東西,但是腦子還是比較清楚的。那一封信就是在告訴他,若是今日她沒有從萬花樓出去的話,那麼張志璋也別想再進入萬花樓了。
轉頭就去了最興來,買甜糕。
這甜糕是溫淡最喜歡吃的,方太初也吃了,簡直就是格外好吃。有了張志璋給的這點銀子,她可要好好的利用起來,反正不是自己的錢,花了也不心疼。
“我就知道,我的新娘子最是聰明。”溫閒戴著斗笠,將半張臉給遮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