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於是乎,換了一個說法。
方太初聽得雲裡霧裡的,撓了撓頭又問,“很貴嗎?有多貴?能不能值個一百兩銀子?”
方太初拿來的東西除了一些平常婦人所佩戴的首飾之外,還有一個玉扳指,晶瑩剔透的,那玉質看起來倒是格外的好。
這個扳指看起來像是男款,從聘禮裡頭拆出來的,她覺得實在老氣,不像是給年輕人戴的,才拿出來給當了換錢。
那老闆點了點頭,“小娘子,我也是好心想勸你一句,可別走了歪路。”
這話她聽明白了,感情那老闆是以為她這些東西都是偷來的,所以才會好心提醒她。
大約是這個扳指實在像是大戶人家的東西吧,而她看起來就像是大戶人家的丫鬟,那老闆就以為她是偷了主人家的東西來的。
“害,不是的,這個是我夫君家給的聘禮,他數大戶人家,自然少不了這些東西。我不過就是個小門小戶,平日裡這些衣裳都穿習慣了,捨不得換。老闆怕是誤會了,這些東西來路很正的。”
“這不是我的弟弟出去賭博輸了錢嘛,我也不好找我夫君要錢,便想著拿點東西出來當了,給他還錢。”說著方太初還嘆了一口氣,感嘆人生不易。
那老闆似信非信的,不過說起來賭博這種的東西可真是害人不淺,多少人都為之傾家蕩產。
他跟著方太初一起嘆了一口氣說道,“別的東西可以給你當個一百五十兩,這個扳指,小娘子還是拿回去吧,這可是個價值連城的老物件了。”
方太初看著那扳指,上面的確有戴過的痕跡。
她記得秦淮的手也沒這麼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