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殉葬名單(1 / 1)

為仁宗朱高熾殉葬的五位嬪妃分別是:

恭肅貴妃郭氏

明朝開國功臣之一郭英的孫女,生朱瞻塏、朱瞻垍、朱瞻埏三子,是仁宗的寵妃,後宮地位僅次於皇后,但仍被殉葬。

恭僖順妃譚氏

湖南湘潭人,父親是明初御史譚福,永樂二十一年入太子府成為姬妾,仁宗登基後為昭容,但未舉行冊封禮。

貞惠淑妃王氏

與惠安麗妃王氏是姐妹,在仁宗還是太子之時,便已成為太子府的姬妾,未為仁宗生下子嗣。

惠安麗妃王氏

與貞惠淑妃王氏是姐妹,未生育子女,一同被殉葬。

恭靖充妃黃氏

安徽休寧縣人,未為仁宗生下子嗣,主動奏明太后張氏,自願殉葬,以求恩賜父母,保全家族祿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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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並無明確史料表明仁宗朱高熾親自確定了自己的殉葬名單:

- 受傳統制度和習俗影響:明朝建立後,部分恢復了人殉制度。

朱元璋去世時,就有眾多妃嬪殉葬。這種制度在當時被視為一種傳統和習俗,新皇帝即位後,往往會遵循這一制度。

仁宗朱高熾即位時,人殉制度已經存在了一段時間,他可能在即位後,預設了這一制度的延續,從而導致在他去世後,有妃嬪為其殉葬。

- 宮廷政治因素的影響:宮廷內部的政治鬥爭和權力平衡也可能對殉葬名單的確定產生影響。

在仁宗的後宮中,不同的妃嬪及其家族可能擁有不同的政治勢力和利益訴求。

一些妃嬪可能因為在宮廷政治鬥爭中失利,或者其家族勢力對皇帝或朝廷構成了潛在威脅,而被列入殉葬名單。

這種情況在歷史上並不罕見,透過將某些妃嬪殉葬,可以達到打擊其家族勢力、維護宮廷政治穩定的目的。

- 其他因素:在確定殉葬名單時,可能還會考慮一些其他因素。

例如,皇帝對某些妃嬪的寵愛程度可能會影響殉葬名單的確定。

如果皇帝特別寵愛某幾位妃嬪,那麼在他去世後,這些妃嬪可能會因為與皇帝的感情深厚,而自願選擇為皇帝殉葬,或者被朝廷視為皇帝的“親密伴侶”,而將其列入殉葬名單。

此外,妃嬪的生育情況也可能會對殉葬名單的確定產生影響。在一些情況下,如果妃嬪沒有為皇帝生下子嗣,那麼她在皇帝去世後,可能會面臨更高的被殉葬的風險。

因為在傳統觀念中,沒有子嗣的妃嬪在宮廷中的地位相對較低,對朝廷和皇室的貢獻也相對較小,所以更容易被列入殉葬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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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殉葬中,仁宗時期算是最少的,僅五人殉葬。

明朝建立後恢復了殉葬制度,太祖朱元璋去世時,眾多妃嬪殉葬,人數沒有明確記載,但推測數量不少。成祖朱棣駕崩後,殉葬人數達三十餘人。

明朝仁宗朝殉葬人數較少,或與他在位時間短暫有關,僅十個月,宮廷局勢相對穩定,沒有大規模的政治變動引發更多的殉葬。同時,仁宗本人倡導仁政,或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殉葬規模的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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