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古來老子第一(3 / 3)

道世道艱難、家道中落的苦,只叫江毅不得再與地痞流氓們混在一處,若再有發現,不論是非,只將腿打折。

起復後,將江毅帶入兵馬司做事,教他正經做人的道理。

如今求官,賈府不收禮,只說有事要他辦。這讓他擔心起來,賈府何等顯赫人家,有事要人做,自有那心甘情願、自帶乾糧做事的,如何需要他?

便是那裘良,景田侯之後,現任北城兵馬司指揮使,與賈府這樣的人家交情深的很,有事他做不得?

只怕事不是小事,到時江毅真做了南城指揮使該如何?

江毅之父出獄後,在短短三年裡就教了江毅小心做事的道理,不要想著投靠誰,持身中正方是頭等大事。

對於江家這樣的小戶人家而言,大人物眼裡的一點小漣漪都有可能化成滅門的滔天巨浪。對風險的低承受能力讓江毅此時苦惱至極。

至於前半句的世受聖恩、公忠體國,江毅思來想去只覺得是搞笑逢迎的話,世受隆恩,有砍了頭,蹲在監獄裡享福的嗎。至於今上倒是對他們家有恩,可他父親從未提起江家為今上效過力的事,父親死後除世襲軍職外也未見有受上恩的,離得太遠了。

可惜江毅到底教養不大,在市井間只學得一二小家之見,母親所能傳授的不過持家養性之言,不見大世面。入了兵馬司後,江毅只見身旁同輩中略有些位階的都是世襲軍職,所以不知他能襲其父職已是今上極大的恩典了。

江毅這般憂慮著,其妻子身著樸素,頭上只有一根白玉簪子,進入正堂來看他。

走到近前關懷,江毅見了,只說無大事,不用擔心。可卻忘了放在桌上的那張二千兩銀票,其妻姜氏看了,知道丈夫遇到難,可又不知如何安慰,她是貧寒出身,是江毅十九歲時娶的。

那時江毅混街頭,家裡貧,同姜氏門當戶對。但如今江毅已為南城副指揮使,在婆婆的教導下,姜氏學了管家、待人接物的諸多規矩,方不在同等人家面前失禮,讓人恥笑。

江毅和其父母對姜氏都是滿意的,畢竟同患難的少,姜氏嫁時江毅不過混混,如今稍有富貴,就是外頭的貼過來,也歹是有身家的。不然你又窮又想攀高枝,簡直是痴心妄想,你只看到姜氏家貧出身不好卻做了副指揮使夫人,沒看到姜氏同江家一同過的那些苦日子,就以為可以和姜氏一樣了。

可又說回來,江毅此番送的錢便是有些羞恥的。江家被抄家,窮了多年,便是父子二人做起官來,不過五年功夫,加之其父行事謹慎,如何能攢下二千兩的流動性現金?便是將這些年積攢的全當了也沒一千兩呀。

這是居在別院那位妾室家出的錢,妾室姓黃,祖上有些家資,黃家家主也是位眼光狠的人。

江毅之父方放出獄來,就商量將疼愛的幼女嫁於江毅做正妻,只是江毅說不肯休妻再娶,豪言萬金不換妻。江家以為此事休了,不料黃家家主聽了這番言論,更看重了,說把女兒嫁為妾也可以。

如此江家也只得將人娶進家門,收了這座二進院的房產嫁妝,做貴妾,居別院,地位與姜氏無差,這叫卿本無意,奈何人財天降。

而嫁女之事在黃家也有非議,江家赤貧,如何能娶他家女?要知道黃家長女嫁了管崇文門的一個步軍小校,幼女怎麼也要嫁個差不多的。只是黃家一向黃父獨斷,儘管黃母、二子、長女長婿都反對,可還是把人嫁了。

黃氏心裡自然也不滿,她原只盼著嫁於一個同姐夫差不多人家的做正妻,如今不僅嫁於一貧寒落魄人家,還是妾,如何受得了?跑到母親跟前訴苦。可自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親下了狠,說什麼也不管用,只得嫁了,心裡覺得要過苦日子了。

可不料嫁過去一個月,江毅父親起復舊職,江毅也得了官身。父喪後江毅又襲了父職任副指揮使,此時黃氏覺得父親真真是英明神武,黃家人和交好的故舊都說黃父眼光毒、絕。

便是此番南城指揮使職位空缺,花錢買官也是黃父攛掇江毅計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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