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為了能離那支鋼筆更近一點,雷國民特意將它放在了枕頭底下,輕輕撫摸了幾下才安心睡去。然而,次日清晨,當他滿懷期待地伸手一摸,卻發現同學的鋼筆已被他壓壞了。這對他來說,無疑是件大事,嚇得他急忙跑去找父親求助。
“爹,我把同學的鋼筆弄壞了,今天得賠給人家。”雷國民焦急地說。
老雷聞言,眉頭緊鎖,問道:“多少錢?”
“兩塊,同學前天新買的。”雷國民小聲回答。
老雷聽後,驚訝不已:“這什麼筆?鑲珍珠了?這麼貴!你知道你爹我得賣20碗餛飩才能掙出來嗎?你這個敗家的玩意!咱家沒有筆給你用了嗎?你還借別人的!咱家遲早敗在你手裡!”說著,他脫下鞋對著雷國民就是一頓揍。打完後,怒氣未消,又罰他跪在地上兩小時。
這件事聽起來荒謬,但留給雷國民的卻是無法忘卻的記憶。甚至一度影響到他後來的搶劫行為——每次動手,不管是零錢還是鋼鏰,只要出現在面前的,他都會統統裝走。這,就是一支鋼筆引發的後續。反正,他整個上學期間,都沒有一支真正屬於自己的鋼筆。
很快,小學畢業了,雷國民面臨著上初中的問題。一年的書本費和學雜費是20多塊錢。他興高采烈地跑回家向母親要錢,結果卻遭到了一盆冷水。
“兒子,你覺得讀書有用嗎?你看看你爹,讀了一輩子書,現在不還是個種地賣餛飩的嗎?再說咱家也沒閒錢了,不行咱就不念了好嗎?”母親的話讓雷國民的心沉到了谷底。
他從小到大都是個聽話的孩子,但唯獨這次,他著急了。一聽到要離開學校,他就默默流下了淚水。不甘心的他想到,娘不同意大概是因為她沒文化吧,爹肯定會支援我的。於是,他決定去找父親想想辦法。然而,老雷當時去了合肥,每次回來都要隔好長時間。這可怎麼辦呢?
突然,雷國民想到了父親曾給母親接過信,於是他翻箱倒櫃找出了那封信,按照信封上的地址,當天就獨自坐上大巴趕到了合肥。那年,他年僅13歲。為了能繼續上學,他克服了所有困難,這是他第一次出遠門。
到了合肥後,他找了好久才找到信上的地址。老雷見到兒子突然到來,驚訝得以為自己眼花了。“你怎麼跑來了?”他趕緊問道。
雷國民焦急地說明了來意:“爹,我想讀書,我不想離開學校。”
老雷聽後陷入了沉思。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當年老爺子力排萬難供自己讀書,自己也應該效仿才是。但很快,他的思緒回到了現實:自己一肚子墨水都混成這個樣子,讀書到底能帶來什麼呢?
於是,他語重心長地對雷國民說:“兒子,真不是你娘為難你。你二姐現在生了急病需要用錢,大哥都這麼大了還沒娶上媳婦。你想想這些是不是都需要錢呢?要不然你就聽一次話,這個學不上也罷。正好我現在賣餛飩也需要人幫忙,你就留下來跟我一起吧。”
雷國民聽完絕望了,但他不想認命。於是,他第一次忤逆了父親:“我是來找你商量上學的事的,你怎麼能讓我跟著你賣餛飩呢?我不管,我要繼續讀書!”
既然商量無果,老雷也不可能再順著他了,於是堅決地說道:“你小子翅膀硬了是吧?我今天就告訴你,現在這個社會,除了賺錢都是扯淡。沒有錢,你也只能像你哥一樣,連個老婆都討不上。還讀書呢?有什麼用呢?要錢沒有,學上不成了!”老雷說完,其實心裡也五味雜陳,但面對現實,他也只好低頭。
雷國民聽後,也只能認命。他沒有回家,直接留在了合肥,跟著老雷賣餛飩。這,其實是他人生最大的轉折點。他的學習成績那麼好,若是能挺過這段艱難時光,或許“十大悍匪”的名單中就會少了一個人,他的人生境遇也會大不相同吧。但,這只是一種假設,誰也說不準。
往後的日子裡,雷國民沒有吵鬧,表面上看似順從了父親,但心裡其實是一百個不願意。這從他的一些行為上都能明顯看出:平時幫老雷包餛飩時總是慢吞吞的,破皮露餡成了常態,能糊弄就糊弄;沒事就喜歡坐在那裡發呆,老雷若是質問他,他也開始學會頂嘴:“我這麼些年也沒學過,一上來讓我弄我肯定不行。”這其實也不能完全怪他,心裡的委屈和不甘一時之間是撫平不了的。但他又無可奈何,只能搞些小動作來發洩一下。
一段時間後,雷國民對周圍的環境逐漸熟悉起來,有空的時候就會去合肥的各處溜達。畢竟是省會城市,這裡的新鮮事物太多了。
雖然燈紅酒綠他接觸不到,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