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來到了這個傳說中的遍地黃金之地。然而,在廣州混了還沒一個星期,他便發現這裡也不過是虛有其表。失望之餘,他只好再換地方,這次選擇了深圳。據說深圳比廣州還要發達,但現實情況卻並未有太大改觀。他甚至覺得深圳還不如廣州,於是又返了回去。
這段時間裡,雷國民幾乎沒幹什麼正經事,就像個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跑。原因很簡單,雖然機會看似很多,但卻不是他這種人能夠輕易把握的。在廣州火車站下車後,他哪也沒去,就在站前找了個給人扛包出力的活。沒想到,一個月後又因吃不了苦而辭職。這次,他決定不再漂泊,回想起之前的盜竊經歷,覺得那才是來錢快的路子。畢竟,在合肥時他已經是個熟手了。於是,他決定重操舊業。
1990年的某天,廣州站售票大廳內,一個女孩正在排隊買票。她身上的錢包鼓鼓囊囊的,顯然裡面裝了不少錢。雷國民緩緩走過去,輕輕拉開包就把錢包拿了出來。
那是一個小錢包,外面還用一層手絹包著,裡面裝了整整3000塊。這是他來到廣州後的第一單“生意”,收穫頗豐。然而,就在他轉身欲走時,卻聽到女孩蹲在地上嗷嗷大哭,嘴裡喊著這是她三個月的工資,家裡老人生病了正等著這筆錢買藥。那哭聲響徹了整個售票大廳。
這一刻的雷國民內心並未完全泯滅人性,他聽著那一聲聲哭喊,心都要碎了。他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為,覺得自己真不是個東西。如果把錢拿走了,人家家裡該怎麼過呢?
他想著該怎麼悄悄把錢還回去。但眼下自己也快揭不開鍋了,猶豫片刻後,他決定還回去2000塊,自己留下1000塊應急。這樣,至少大家都能好過一些。
正當他轉身準備走向女孩時,人群中突然擠進來兩個警察。雷國民心中一驚,暗自慶幸自己剛才沒有走過去,否則就可能被抓個現行。他心一橫,轉身就跑出了大廳。這可以說是雷國民最後的倔強和僅存的一絲良知。然而,從這以後,他便徹底黑化,再也沒有了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