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盜竊被抓(1 / 2)

小說:十大悍匪 作者:二狗小兄弟

不過,王宗坊畢竟是哥哥,從小,王宗瑋就比較聽他的話,所以最終也是王宗坊把他帶上邪路的。

不過,王宗瑋從來都是直呼王宗坊,沒叫過哥哥。那二哥是怎麼把三弟拉下水的呢?這就要從小時候開始說起了。

王宗坊是1953年生人,比王宗瑋大4歲。小時候就喜歡偷竊,平時只要偷點東西,賣了錢就會給王宗瑋買好吃的。

時間一長,他就把嘴給吃饞了。他的二哥幹了這麼久都沒出過事,他就琢磨著跟二哥學學。

不過,此時的王宗坊不滿足,於是“東西”改為入室“盜竊”了。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

於是1974年的一天,王宗坊入室盜竊的時候啊,就被主人抓了個現行,直接堵在了屋裡。好在他沒有帶走什麼東西,最後就是個收容審查,關了沒幾天就給放出來了。

可是放出來以後,他不但不悔改,反而覺得一個人作案不安全,得找個同伴才行。找個生人又不放心,畢竟打虎親兄弟啊,對不對?

他覺得三弟也有這個想法,於是他就試探了一下王宗瑋。這王宗瑋一看二哥天天有吃有喝的,二話沒說就加入了進來。

至此,二人就分工合作,由王宗坊繼續盜竊,王宗瑋在外面望風。從此以後是屢試不爽,配合的越來越嫻熟。一年下來,兩人是收穫頗豐啊。

不過突然有一天,王宗瑋因為報信不及時,王宗坊又被當場抓住了。

王宗瑋就這麼注視二哥被當場帶走,因為自己沒有什麼經驗,嚇得當時就跑回了家。

王宗坊進去以後,又是長達兩個月的收容審查。回來以後,哥倆就開始總結經驗了。

之所以上次“崴了腳”,雖然是因為老三沒有及時通報情況,導致翻了車,但是一想到之前能吃香的喝辣的,這說明這件事有搞頭,還得繼續幹下去啊,對不對?

可問題是,下次碰到突發狀況該怎麼應對呢?

實際上無非就是兩種:裝可憐和硬拼。

裝可憐很容易理解,他想著只要認錯快,並且對方沒有損失,很有可能就把他們放了。

不過這個想法最終還是一無所獲,沒什麼用啊。所以,倆人決定還得是硬拼。

透過後面倆人作案手段也不難看出啊,那麼如果是硬拼,什麼武器最好呢?那必然是槍啊。

只要有了這玩意,被偷竊的人家肯定是一槍一個不吱聲,並且有了槍,想幹點大事也沒什麼問題。

不過說歸說啊,槍這玩意是那麼好弄的嗎?兩人暫時只好放棄。不過隨著王宗瑋逐漸長大,當時國家號召大好青年都去參軍,王宗瑋也積極報名了。

入伍的時間就在1976年12月份。於是在他沒去之前得趕緊用槍,不然一當兵就是好幾年,到時候黃花菜都涼了。

於是哥倆就選定了目標,就在瀋陽大北監獄的值班室。於是1976年的11月份,倆人就把值班室給撬開了,同時偷走了三把五四式手槍。這下槍有了,就剩下子彈的問題了。

接著,王宗瑋就跟二哥說了:“哥,我不是要去當兵嗎?部隊裡肯定有啊,你等我退伍的時候帶回來。”

於是,12月份的時候,在一片祥和的歡送聲中,王宗瑋就去到了內蒙古烏蘭浩特參軍,他所在的部隊是8162部隊46分隊,作為一個普通的工兵連的列兵,在這就開始了自己的軍旅生涯。

所以,有人說他是教官,這就純屬杜撰了。

不過在部隊的時候啊,王宗瑋依然表現的很優秀,平時跟戰友的關係非常好,沒事的時候就愛去圖書室學習知識,軍事素質方面也就是個平均水平。

不過他個子高,沒事就喜歡打籃球。但是部隊的教育,沒有讓他忘記自己的初衷啊,一得空他就想方設法的倒騰子彈。

於是到1978年的時候,他已經弄到了7.62毫米的子彈100發。他就把這個資訊寫進家書,寄給了二哥王宗坊。

那麼王宗坊這兩年在幹什麼呢?他也沒閒著。此時的他已經不在外面惹事了,而是去到了瀋陽大東區的遼瀋衛生院,當配藥師。

不過他的目的還是去偷,因為在這個地方監守自盜比較容易。但是就憑他這個智商啊,要是不被發現就不對了。

他偷東西直接明著偷,這能不被發現嗎?對不對?於是,1979年的3月份,警察叔叔又找上門了。

這王宗坊大老遠就瞅見制服了,他心想著大事不好,直接撒丫子開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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