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1月31日,密山市檢察院下達了不予起訴決定書,這裡的原因沒有公佈,不做過多延展,最後警人仍然回到各自的崗位履職,部分人員後面還升職了。這是相關人員的處理問題。
接下來是賠償問題,孫宏健一家向肇東市人民法院提出594萬的賠償要求,最終,肇東市人民法院裁定的賠償金額是34萬,全部是實體經濟損失賠償,相關的精神賠償沒有。隋洪建案的結果就是這樣。
再說一下楊雲忠,時間來到2002年的2月11日,綏化市中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宣佈楊雲忠、張景江、楊發、嚴奉擒無罪。
次年的4月份,楊雲忠向黑龍江省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金額為130萬元,不過最後也沒有後續報導,具體是有沒有賠償或者是賠償幾許,也沒有猜測的依據。
好了,至此蔣英庫案全案結束。
我們簡單回顧一下,蔣英庫的醜惡行徑 ,不僅對受害者家庭造成了破碎和傷痛,對整個社會造成了深遠的影響,從側面揭示了不少當時社會的陰暗面。
這起案件也成為了一段慘痛經歷,提醒我們要警醒於那些隱藏在我們身邊可能存在的罪惡勢力,只有透過不懈的努力,才能建設更加公正和安全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