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處理(1 / 2)

小說:十大悍匪 作者:二狗小兄弟

伴隨著蔣英庫落網,接下來就是他的把兄弟張兆偉,此時他已經是勞動局局長了,同時被抓的還有一個叫蘇寶財的人,也是給蔣英庫辦事的。截止目前,除沈顯貴在此外,相關涉案人員基本都到案了。

隨後,警方對審訊過程進行了相關報道:“經過98天艱苦卓絕的努力,警方出色的完成了對蔣英庫、蔣英權、蔣英淳、張兆偉、賈勇、劉奕勘、劉奕東等11名犯罪嫌疑人,以及15名涉嫌窩藏、包庇人員的抓捕和審訊工作。

而蔣英庫,曾經密謀殺害肇東市市委書記和肇東市檢察院檢察長等人,均因警方提前完成案件偵破而未造成更大的影響。

好了到這裡,這個蔣英庫犯罪團伙的審訊全部完成,接下來就是最困難的取證工作。

相信鐵子們也都知道,咱們平時都知道拿人拿贓,捉姦捉雙,但是蔣英庫他不講武德呀,所有的證據基本上都被他焚燬了。

唯一可以找到的,僅有出租屋那塊泛黃的人類脊骨,都燒成那樣了,最終也沒確認是誰的。但從這點上,也沒法直接證明蔣英庫殺人。

所以在辦案的整個過程中,警方不管是提審還是取證,一律採取全程錄音錄影的方式,就是為了防止出現任何異議和披露。就算是在嫌疑人指認現場,全程也有相關司法機關、單位的人員到場。

經過長時間的調查取證,最終案子提交到了法院。除當中牽扯出的大量貪汙腐敗案另案處理以外,蔣英庫一直到2001年10月30日,才被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提起公訴。

就在這關鍵的節點上,最先落網的賈勇突發急症死了,不過死亡原因呢,並沒有公佈。

時間來到2001年的12月13日,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蔣英庫、蔣英權、萬榮、劉義堪、劉義東死刑。

這5個人根本就不服判決,同時提起上訴,他們幾人的理由也很扯淡,“我們不是黑社會呀,所以以這個罪名判決,我們不服。”

尤其是這個萬忠,這小子主動自首,獎勵花生米,他覺得最冤。只不過這時候說這些都沒用了,上訴不過能延後幾天而已,正義的審判不會缺席的。

一週後的2001年12月20日,黑龍江省高階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5人的死刑裁定,幾人於5天后被執行了槍決。至此,這些主犯均結束了他們罪惡的一生。

接下來說一下其餘涉案人員的判決。

首先是李國輝,他曾任反貪局的檢察員,在明知蔣元庫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情況下,仍然幫助蔣元庫逃逸,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透過他幫助蔣英庫隱藏的罪行也不少,所以他的犯罪情節也相當嚴重。

當時也是把他列為團伙成員之一進行公訴的,只不過進行了另案處理,但是審判結果沒有公開宣佈。

但是7年後,有相關資料提出,關於蔣英庫案被槍斃的人員總共7人,第六人就是沈顯貴,他於2003年6月18日於內蒙古赤峰市落網,而第七人沒有列出,據網上的相關資訊,應該就是這個張兆偉。

好了,這是蔣英庫案的所有情況。再說一下鐵子們關心的那兩個案中案。

首先是隋洪健,他因為行長行刺案被牽連,一家人於1999年8月份全部釋放,從此他們就開始了漫長的申訴過程。

他們於2000年的3月2日,正式向綏化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要求其撤銷關於肇東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還他們一個公道。

時間來到同年的7月17日,綏化區中院開庭審理,於同年的9月18日作出刑事裁定,發回肇東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但是又過去了好長時間,一直沒有動靜。

一直到2000年的2月25日,哈爾濱方面傳來訊息,行刺錢行長的兇手已經落網,所以孫宏健肯定是無罪的,也不用再次開庭審理了,直接對該案做了撤案處理。

至此,孫宏健一家塵緣得雪,皆大歡喜。

但是事情還沒完,當時有幾個人在案件偵破過程中,這頓折騰不能白捱了對不對,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孫宏健家裡的買賣全黃了,這筆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可不小。關於這兩個事,2003年《今日說法》做出了公開報道。

2001年的9月份,黑龍江省檢察院指定密山市人民檢察院,對肇東市公安局副局長劉永富、王偉、尹若海等人刑訊逼供的問題,進行了立案偵查。

同年的10月份,相關人員以涉嫌刑訊逼供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份被正式批捕,但是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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