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德林觀察了一段時間,又找上了汪家禮。
對這個好兄弟說:“咱哥倆都歇了這麼久了,是該活動活動了。既然大錢暫時搶不到,就從這幫人下手吧,先搞點錢解決一下眼前的事。我最近把目標都找好了。”
打定主意後,1992年1月2日清晨,趁著這些老闆準備出門的時間,倆人就戴著蒙面帽子,就像之前說的白寶山案中,山子哥帶的那種。
然後一人一把小刀,找到東陵,去某小區內,在一個攜程賣皮鞋的老闆家裡。這個人剛一開門,孫德林就拿刀把他逼住了,小聲說道:“你最好別動,不然刀子可不長眼。”
隨後,二人一把將男人推進屋,把女主人也給控制了,然後就開始問:“家裡的錢都在哪裡放著?”
兩口子告訴哥倆說:“衣櫃裡面有幾千塊錢,你們都拿走吧,只要別傷害我倆就行。”往家裡開啟衣櫥,把錢裝好,孫德林使了個眼色,倆人就匆匆撤了。
哥倆跑了以後,換了各種交通工具,最後繞了一上午,才算回到汪家禮家。
這麼些年了,倆人終於在搶的這條道路上成功一次。這給哥倆直接樂瘋了,這多容易啊,幾分鐘時間,幾千塊到手。怎麼形容呢?就比彎腰撿錢稍微難一丟丟。還得繼續這麼幹!
於是,半年之後,倆人又找了個新老闆下手了。作案的過程和這次大致相同,不過這一次摟了條大魚——人民幣兩萬。
倆人啥時候見過這麼多錢啊?都樂瘋了。樂完之後,就是愉快的揮霍環節。
汪家禮這麼多年都憋壞了,雖然說年紀也不小了,但是熱衷於約妹子,有點餘糧就幹這個去了。
這老小子一頭扎進女人堆裡,一直就沒拔出來過,怎麼高興怎麼來。
不過,此時孫德林卻沒閒著,居然動起了詐騙的歪心思。而他的另一個幫兇,三弟孫德松,也正式登場了。
孫德松1963年11月28日出生,他比孫德林小10歲。之前在部隊服役,復員後,被分配到瀋陽的一個配件廠當業務員,不久就結婚了。
不過,到了1992年的時候,廠裡的效益開始下滑,到最後連工資都發不出來了。逐漸的,婚姻和家庭都出現了問題,不久後,老婆也和他離婚了。
孫德松一看,這樣不行啊,就從廠裡辭職,準備開一個五金土產商店。
因為沒有本錢,他也開始動歪心思,於是想到了一個快速生財的辦法。不過,需要大哥孫德林的幫助。
辦法是這樣的:那個年代的工商註冊審查不嚴格,整個流程本人可以不出現。
所以,他需要大哥先弄一個別人的身份證,隨後兩人假裝代辦公司的業務員,去工商局那裡告知辦理人員:“這個身份證的主人身體重度殘疾,沒有辦法到現場,我們來代替他完成工商註冊等各種材料填寫。”
完成後,半夜的時候,孫德林再去工商局偷用工商局的印章加蓋上去,這樣所有的稽核流程就都走完了。很快,正規的營業執照就到手了。
接著,他倆去到一個輪胎廠,用這套營業執照作為抵押,從該廠弄出來價值十幾萬的輪胎,立馬就以不到5萬的價格轉手賣掉。
後面,倆人又這樣做了幾起,不過後來就停手了。
孫德林被捕後交代的時候提到過,這樣的搞錢方式太辛苦,需要大量的時間等待下證,而且還要掌握部分行業知識,不然的話很容易被人識破,費時費力的。
只有在1992年的時候做了幾起這樣的事,後來還得抽空找汪家禮研究搶錢的事,忙活的心累,就停了。
時間很快來到了9月份,孫德林就對汪家禮說了:“兄弟,雖然前兩次咱倆順利得手了,但是仔細想想,風險還是挺大的。要知道,這些做生意的人都是一群一夥的,萬一哪天咱倆進屋的時候,屋裡有個三五個人,咱倆就得交代到裡面了。我覺得咱倆還得找個人入夥,就憑我這點蠻力,再加上你這個小身板,戰鬥力不夠啊。”
汪家禮一聽這個,肯定同意啊,“好大哥說啥那就是啥,自己沒腦子不敢說話。”
倆人研究了一下,就決定找汪家禮的二哥汪家仁。
介紹一下汪家仁,汪家仁1945年8月13日生日,當年已經47歲了,比汪家禮大10歲,是家中的老二。
之前,是瀋陽市冶金機械製造廠的一名技工。因為在1972年參與一起暴力事件,被判刑10年。
入獄後,也同樣是老婆提出離婚,於1981年結束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