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沉迷賭博(2 / 2)

小說:十大悍匪 作者:二狗小兄弟

間一長,孫德林就聽煩了。直到有一天,孫德林醉醺醺地回家了,小靜又開始數落他,他一時沒忍住,上去就是一頓“等離子光速拳”。

這一頓揍把小靜打急眼了,甚至驚動了左鄰右舍。小靜直接就要跟他散夥,民政局見了。孫德林正上頭呢:“那就走著吧,誰怕誰!”

於是1987年的時候,孫德林離婚了,之後妻子就帶著女兒走了。

不過清醒後的孫德林後悔了,衝動毀一生,都是自己不對,打老婆也太不爺們了。想了幾天以後,他想明白一個問題(後來被捕後,他也是這麼陳述的):“當時想著不能這麼下去,是時候重新規劃人生了。”

簡單說就是快速搞到大錢,只要有錢就沒人指指點點了,到時候也能幫扶一下小老弟和小老妹們,讓大家都跟著我吃香喝辣的。

其實這也源於小時候,他在弟弟妹妹中間說了算的感覺。此時他也想在社會上混出頭來,受到別人的尊重。

那麼怎麼能快速賺到錢呢?跟大多數案犯一樣,大部分第一個想到的都是去搶。孫德林也不例外,直接出手,從別人兜裡揣到自己兜裡,這應該是最快的發財方式了,還不需要什麼理由。

不過要做這麼大的事,自己一個人肯定來不了,這就得找個幫手了,還必須是個可靠的人。想來想去,他想到了老朋友汪家禮。

倆人很早就認識,汪佳禮最早的時候也在南站混,是同事也是拉貨的夥計。倆人於1984年相識,孫德林很熟悉他的底細。

介紹下汪家禮的情況:汪家禮,1955年6月27日生日,家是瀋陽本地的,是家中的老三,只比孫德林小兩歲。

1972年的時候下鄉插隊,於7年後的1979年返回城裡。回去後經人介紹,去到瀋陽國酒廠當了司機。

人這一生,就“酒色財氣”四個字,汪家禮佔了“酒色”兩樣。

好色到什麼程度呢?看到女的只要不是太醜,眼珠子都拔不出來,後面的劇情會詳細展開說。

再一個好酒,最喜歡喝啤的,傳說中的“啤酒一直灌,千杯不醉”,但是喝白酒是個小趴菜。

因為在酒廠上班的原因,這可是讓他得了便宜了,沒事就去偷點回家喝一下。

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就在1980年的時候,他在偷酒的時候,碰巧被廠裡的巡視人員抓到了,隨後上報給了廠裡,送到號子裡面勞教兩年。

關於這次的事情,汪家禮可是一肚子牢騷:“我不就弄了點酒喝嗎?就這點破事,至於把我弄進去兩年嗎?”

反正是七個不服八個不忿的。這裡感覺汪家禮很可能是被人算計了,當時在酒廠上班的很多人,都是這麼幹的,只要不是太過分,根本就沒人管。

至此,汪家禮就覺得是領導故意跟自己過不去,想給自己穿個小鞋。

不過埋怨歸埋怨啊,自己沒本事沒靠山,拿人家也沒辦法。他甚至連怎麼報復他都想不出來,加上自己個頭又小,性格有點窩囊,生活中也是能忍則忍,屬於跟別人吵吵都不敢大聲的主。

勞教完畢後,1983年汪家禮結婚了,次年老婆給他生了個大胖小子。

好日子才剛剛開始,他就學著吊蚌了,吊起來那是沒完沒了的。很快老婆就忍不下去了,倆人也民政局走一趟。

就這樣,汪家禮和孫德林一樣,都成單身漢了,也就沒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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