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這個時候,倆人都在貨場,隔空就一起喝個悶酒。
不過,孫德林跟他喝酒可是有目的性的,就是為了拉他下水。孫德林帶著目的性請王嘉利喝酒,目的就是拉他下水。
於是,孫德林先開口了:“老王啊,你看咱哥倆現在都30大幾了,要啥沒啥的,混成這個熊樣。照這麼下去,下半輩子也白扯了,不行琢磨點事幹呢。”
此時的汪家禮32歲,剛離婚,都快愁死了。
聽孫德林這麼一白話,當時就引起共鳴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離婚後的他,住在原來酒廠的一個小破房子裡,面積不大,還很舊,他也沒錢裝修。
家裡唯一值錢的物件,就是那個拉貨的倒騎驢。
孫德林沒事還能整倆小錢,他混得還不如孫德林,兜比臉都乾淨。
再加上自己這個懦弱的性格,想著賺錢又一腦袋空想。
他知道孫德林以前在這一片混得很開,其實一直很佩服這個老哥。看看人傢什麼樣,長得身強體壯的,不光打架是一把好手,說話辦事也排場。
現在既然他提出來了,我可得抱住大腿,這個好兄弟我是交定了。
為了順利讓汪家禮入夥,孫德林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就整了好多看起來能賺錢,但是做起來不靠譜的“正經事”,和汪家禮一起幹。
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麻痺汪家禮,讓他覺得賺錢非常難,對走正路產生懷疑。
慢慢的,汪家禮也受不了了,開始抱怨不靠譜。
孫德林掐指一算,時機一到,於是又開口了:“兄弟,你看咱倆折騰這麼久了,也沒個起色,正經的生意不好做啊!你敢不敢跟我搶去?反正活著幹,死了算。咱倆直接弄幾片大的,運氣好賺了全身而退,運氣不好,頂多就是個死嘛,成不成就看天意了。”
汪家禮都窮瘋了,只聽到“弄幾片大的”,再就是“敢不敢”,別的他一句沒聽進去,滿口答應下來:“那就一個字,幹就完了!反正之前因為酒廠那件事,我也被弄進去過。如今這個世道,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小打小鬧沒勁。”
於是,他就問孫德林怎麼計劃的。孫德林說:“不管搶誰,一定要小心謹慎,不然錢沒花了,人沒了划不來。而且最多幹到40歲就收手,攢下錢了就洗手做正品生意,不再幹這提心吊膽的勾當了。”
這裡也不難看出,兩人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有了原始積累,不管做什麼生意都會風生水起。
兩人計劃好以後,就要想怎麼弄了。
最先要解決的就是手裡沒武器的問題,從別人手裡買,那是不可能的,第一沒錢,第二不知道去哪找。
想來想去,最終還是想到了“帽子叔叔”(警察)。
汪家禮想法簡單,他覺得找個機會放倒“帽子叔叔”,事後拿槍走人就行。孫德林覺得不靠譜,這樣雖然可以很快弄到槍,但是風險係數太高,畢竟那玩意都有編號,事後查起來很容易被抓住,直接這麼幹不可行。
雖然目標還是鎖定在“帽子叔叔”身上,但是呢,不能讓他們覺得咱們是直接衝著槍去的,要講究方式方法。
孫德林眼珠一轉,想到了個損招,他想透過製造意外的方式來實現。大致就是開車把人撞倒,然後趁亂順走槍。
這樣事後查起來,也只會認為是肇事逃逸,期間配槍不慎丟失,這樣就安全多了。
同時,車也不能用自己的,得異地弄一輛。
返程途中,早就會幹掉司機,冷槍弄到手了,再把車點了。
即便是追查,查到車這裡線索也斷了,肯定沒人懷疑咱哥倆,完美!
聽完孫德林的話,汪家禮直接給大哥點了贊,汪家禮當時激動的臉都紅了:“還得是大哥啊,這個主意靠譜!”
計劃好一切後,倆人就開始踩點找目標了。時間來到1987年7月,倆人盯上了一個派出所所長。
之所以盯上這個人,是因為他每天都會帶槍回家,而且騎車下班途中會經過一個僻靜處。觀察了好幾天,就決定動手了。
孫德林還是老本行,先去大集上偷了一把賣豬肉大哥的尖刀,這樣事後還是不容易被查到。
之後又準備了一根粗棍子,如果一刀沒結束戰鬥,那麼可以拿出來補傷害,或者沒成的時候用來反抗。
準備好這些後,兩人把東西放到一個籃子裡。於1987年7月27日,坐火車去了遼寧省撫順市。
在車站旁邊簡單吃個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