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七十二具屍體的,又有說一天處理九百九十六具屍體的,而且突然說有處理四千六百八十五具(二月九日那天)的,有處理五千八百零五具(二月二十一日那天)的。即使進行掩埋工作的工人人數有增減,也不會出現那麼大的差別,可以認為,那只是追求數字而已。
另外,在崇字掩埋隊所列掩埋屍體的數字中,對所有被害男女和兒童的人數都有適當減少的;儘管如此,在紅卍字會所列的數字中,都沒有婦女和兒童。當時,非戰鬥人員幾乎已經逃走,沒有人留在戰場上,要是說婦女和兒童介入了戰場,那在常識上幾乎也是不可信的。違反這種實際情況的證據,只能理解為他們為日後便於偽造作準備。
再觀察本表——它反映了有計劃進行的屍體掩埋情況:紅十字會從二月十九日至二月二十二日,於下關魚雷軍營碼頭連續掩埋屍體,其間,於二月二十一日掩埋了二百二十六具,但於十九日卻掩埋了五百二十四具,二十日只掩埋了一百九十七具,這是違反一般常識的,因為作為有計劃進行的掩埋工作,理應在頭幾天掩埋屍體多,以後逐漸減少。從煤炭港、兵站處等其他地方的掩埋工作中也可以看出類似的矛盾(《遠速》,四十二號,載前引資料集1,第三七一至三七二頁)。
儘管辯護方面是這樣認為的,但這種看法究竟能否成為說明上述資料缺乏證據的論證,那還是一個問題。疑問是並非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