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未發生過南京屠殺事件,那是一派胡言。我目擊了屠殺的現場。
日本軍佔領南京後,由於區別不出良民與游擊隊,因而就發良民證。我們的部隊也每天干起像是查問之類的事情來。雖然要中國人填寫出生的年、月、日、職業、性別,但中國人很少有人會寫字。我們對不會寫字的人作了說明,但他們聽不懂我們的活。於是,回答清楚的人就沒事,如有人講得慢騰騰的,前言不搭後語,就被視為行跡可疑的人而另行處置。
我想日本軍是在南京機場焚燒了被殺害的中國人的屍體。行跡可疑的中國人由各部隊集中後帶到機場。他們在雜草叢生的草地上,被繩子團團捆住,他們無法逃跑。他們感到莫名其妙而喧囂起來,喋喋不休。架在飛機庫頂上的機槍對準那裡噠噠地射擊。我認為這種射擊是在接到“射擊”
的命令後進行的,是不知不覺地勾動了扳機。由於我們沒有殺人的精神準備,因此毫無表情。如果在戰鬥中,命令我們殺人,若不把對方殺掉,則自己有被對方殺掉的危險。可是在那種場合,有點人性的話就不會射擊。
射擊的任務由機槍隊執行。我們的部隊則駐紮在四周進行監視。
射擊開始,有人搶先奪路而逃。即使逃跑,但因為到處都架有機槍,結果也必然被槍殺。當時估計被殺害的有四、五百人。事情結束後,日本軍把路軌堆起來,上面放著屍體,下面塞進木柴,澆上汽油後統統焚燬。
雖說是燒起來了,但內臟之類的東西很不容易燃燒,總是於冒煙。日本軍用棒撥動一下,這些屍體就落到下百的洞裡。後來,日本軍將路軌挪開,把骨灰等掩埋得乾乾淨淨。如果有誰知道是用機槍掃射的,那就情況不妙了,可能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在焚燬屍體後再加以掩埋。屠殺大體上是在夜間進行的。在傍晚屠殺後,清理屍體的工作一直要幹到第二天早晨。
這些事情並不是僅僅在一天內完成的。有時我們的部隊也被拉出來,我也幹過焚燒屍體的工作,一直要於到第二天,幹到很晚。被害的人不只是男的,也有婦女和兒童,甚至有不到十歲的兒童。這是不折不扣的屠殺啊!
被殺的人是不是游擊隊,也不清楚。在區別他們是否是良民時,並非什麼都是有根據的。由於語言不通,情況不會弄得很清楚。雖說在地獄裡與極樂世界相差無幾,實際上,這是胡言亂語。
強姦事件也不是謠傳,而是實有其事。佔領南京後不久,情況糟得很。
自杭州灣登陸後,軍隊裡就沒有女人了。士兵們都是青年……上級說,如果幹了那種事就當場把女人殺死。不許用刺刀戳,也不許開槍射擊,應該把她們打死。我想,這樣做是為了不使人們知道那是誰幹的。那是因為強姦和盜竊是要交軍法會議處置的。話雖這麼說,但在一線部隊,有時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很放鬆。無一人為了儆戒而遭到槍決……不,也沒有受到懲罰。幹壞事的,不僅僅是士兵。有時軍官先幹在前頭。厲害的中隊長、大隊長什麼的,他們在去南京前,即使是在戰鬥中,有的也帶著女人。
這些女人反正都是隨便抓來的,恐怕沒有傻瓜會出錢去買。據說他們天天晚上同女人睡覺,而士兵們則不允許這樣子,上級卻幹了這種事。我們的心情都……
當然,日本的安慰婦(即隨軍營妓——譯者)在日本軍佔領南京的同時也來到了。有的安慰婦張皇失措,比部隊到達得早。在南京時,我們的部隊進城那天,商店已經營業了。九州一帶的女子很多。待軍隊逐漸安頓下來以後,似乎大阪的、東京的女子也來了(《參加杭州灣敵前登陸》,載《中國》,一九七一年八月號)。
現在要提一下水戶市人田所耕作的談話,太平洋戰爭研究會曾利用他的談話,從中取材,編寫了報告文學,即作為《太平洋戰爭的紀實材料:最前線情況異常》之一部分(載德間書店出版的《朝日週刊藝能》,一九七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號)。筆者曾在舊著《南京事件》中大致介紹了他的談話,但由於是擅自利用他的談話,主編提出了異議。也有這種原委,認為談話內容太殘忍,所以這次再要引用則有顧慮。順便提一下,在這《最前線情況異常》中,關於日華戰爭方面所寫的報道,後來透過拙著的編者片桐軍三整理,由新人物往來社於一九七五年作為《證詞記錄:三光作戰》一書出版,因此,對關心田所證詞的人,希研究該書內容。
再想介紹一份日本方面的有關資料。遺憾的是這份資料是後來所寫的見聞,不能說是同時代的資料。筆者是瀧川政次郎。大學者瀧川博士是個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