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4 / 4)

地、逃漏稅款、虛假利潤。

最早被提上案頭的是用地問題。2001年瀋陽爆發著名的“慕馬案”後,瀋陽市一些人大代表不斷對“3300畝土地存在的違法問題”提出質疑。

然後是拖欠土地稅款的問題。2001年3月12日,瀋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與楊斌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可以被視為是“慕馬”後政府對荷蘭村土地的一種“糾正”。該局土地利用處處長鄭德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承認,荷蘭村現在履行土地出讓手續的,是它的土地性質明確發生變化的32萬平方米——期住宅開發用地,這部分土地是以8級土地出讓金、30年標準確定的,每平方米元,總額為4080萬元。“楊斌承諾10天內交齊這筆錢,但他的承諾沒有兌現。”鄭德日稱,2001年4月5日,該局與楊斌解除了合同。

2002年10月1日到4日被困荷蘭村期間,楊斌曾向香港和外國媒體承認,自己拖欠1000多萬元的稅款(一說是2000萬元),主要是建築和房地產稅。後來楊斌的一位幕僚指:楊斌拖欠的稅款實際是兩筆,一筆1500萬,一筆670萬,但具體內容不詳。

而在2002年9月底,楊斌宣佈減持歐亞農業()股權,但其公開數量與實際交易數量不符,歐亞農業()只得向港交所申請停牌;隨後,該公司公告,副總裁兼執行董事閻闖及非執行董事黃漢森請求辭職。這一系列的變動引起香港證監會的關注。

楊斌10月初“出事”後,香港媒體曾釋出一份中國證監會9月29日致香港證監會信函的英文譯本,稱歐亞農業上市時的3年營業額高達21億元人民幣,跟國家稅務局記錄的不足1億元大有出入,懷疑歐亞農業涉嫌做假賬或逃稅。該信函還指,楊斌涉嫌非法改變土地用途、挪用上市公司約2億元資金,以及涉嫌提供假檔案及偽造驗證報告等。該函件懷疑偽造21億元營業額牽涉到為歐亞農業()做上市保薦人的投資銀行工商東亞,有媒體稱保薦人工商東亞已因此受到證交所質詢。

10月9日,有香港報紙稱,就歐亞農業(0932)涉嫌做假賬一事,有香港證交所上市委員會成員認為,除涉及到刑事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章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