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2 / 4)

原稿的字數2400。

而此時,或許正是編輯不最緊張的時刻。版面已經到了不能再拖的時間,因為第二天早晨8:00,報紙必須出現在全國各一、二級城市的報攤上,而晚籤版一個小時,往往意味著要損失一兩萬份的發行量。

當期的第二版已經為這篇匆忙中寫成的稿件留出了位置。總編輯沈顥、主編劉洲偉、頭版編輯符定偉早已經守候多時。不僅僅為了盯版面,更為了這篇題材敏感的報道。

最後,為規避敏感問題,記者原稿刪去了楊斌、歐亞集團等有關內容。報道發表於《21世紀經濟報道》2002年9月30日第二版。(詳見附文11)

這就是記者對楊斌的第四次貼身追訪,也是以往所有采訪楊斌過程中的最簡單的一次,因為,所謂的“追訪”,不過是參加了區區30分鐘的“見面會”。

但是,這樣的機會已經不多了。

就在這個“見面會”之後的第7天,10月4日,楊斌被瀋陽市公安局宣佈監視居住;11月27日,楊斌正式被捕。

4。新義州:烏托邦還是理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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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義州究竟是什麼?烏托邦還是理想國?它會不會是楊斌瀋陽荷蘭村的放大版?2002年9月12日朝鮮宣佈建立這一特區之後,外界注視或猜疑的眼光就投向了那片陌生的土地——

對於大多數中國內地的人來說,有關新義州的字眼最先見於朝鮮“朝中社”的報道:9月12日,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釋出政令,決定設立“新義州特別行政區”,這個特別行政區“將建成國際性的金融、貿易、商業、工業、尖端科學、娛樂和旅遊區”。

作為朝鮮平安北道首府,新義州是朝鮮第4大城市,也是朝鮮最大的紡織工業中心,距離平壤220公里,距開城380公里。計劃中的特區總共佔地132平方公里,其中主體部分82平方公里在中國丹東市對面,與丹東僅200米鴨綠江水相隔,另一部分50平方公里,則位於朝鮮西海岸。

鴨綠江雙橋是中朝邊境最主要的通道。50多年前,抗美援朝的志願軍就是從這裡跨過鴨綠江;50多年後,隨著一個叫新義州的特區的建立,是否會有中國市場經濟風潮再次由這裡輸入朝鮮?

實際上,有關於新義州特區的計劃早在2001年初時就已經在朝鮮的考慮之中,只不過當時的計劃是“新義州開發區”。據說,當時許多韓國企業已紛紛趕赴丹東,目的即是“隔江觀望”,為下一步登陸新義州探路。

2001年中,朝鮮半島南北首腦會議之後,由於雙方計劃於開城興建工業園區,有關新義州的動議暫時擱置。而2002年初楊斌的介入,顯然讓這個特區計劃再次啟動並加速。2002年9月23日,朝鮮隨即透過“特區基本法”,讓全世界都為之側目的“特區”宏圖終於出爐。

這是超出朝鮮開放原計劃的大動作,甚至是“可能的計劃中的最上限”。

根據朝中社的訊息,特區“基本法”賦予了特區除軍事與外交以外的幾乎所有權力。基本法規定:“新義州特別行政區為中央直轄的特殊行政單位,由國家行使主權。國家賦予新義州特別行政區以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行政區的法律制度50年不變。朝鮮內閣、委員會、省、中央機關不干預新義州特別行政區的工作,與行政區有關的外交工作由國家負責。新義州特別行政區在國家授權的範圍內以自己的名義開展對外工作,並可另行發放行政區護照。”

“基本法”還規定,“新義州特別行政區設立立###議,行使立法權。立###議設有議長、副議長,並由立###議選舉產生。立###議議員可由新義州特別行政區的朝鮮公民擔任,也可由擁有行政區居民權的外國人擔任”。

有分析認為,取消對立法及行政官員國籍的限制,是為荷蘭籍華人楊斌“入閣”並充分行使其管理權鋪路。丹東方面的一位官員說,實際上,現在出臺的“新義州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一開始就是朝鮮政府方面“委託歐亞農業及楊斌參照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擬定的。

現實也是如此,新義州“特區”與香港在其規模、環境上有諸多相似之處。這位官員說,由於其制度上也更多參照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現行制度,所以,其未來運作及發展模式,也很可能成為香港模式在朝鮮的翻版。

根據《財經時報》的報道,丹東市對外經濟貿易局的一位處長說,金正日在當初確立“新義州開發區”思路時就曾經宣稱,新義州將發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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