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白骨半是腐肉,爬滿了白胖的蛆。
死了?!
“哈啊……”
沙啞的聲音響起,嚇得亞伯全身激靈。
稻草垛中間伸出一對乾枯如同雞爪般的手,摳著地上的泥巴,消瘦的身軀一點點從裡面蠕動出來,半靠著這堆溼潤的草垛,打了個哈欠。
亞伯雙腿發抖,潛意識讓他馬上拔腿就跑。
他認得他!
當亞伯來監獄堵截喬治·賓爾時,就是這個人陰魂不散地盯著他!
不知為何,亞伯忘不了犯人冰冷、尖刻、陰森森的眼神,誰想到有朝一日他們竟變成了“室友”!
等等……還有……
亞伯愕然想起在李伊雅小屋的幻境,沒記錯的話,女巫依瓦諾傳入他的腦海的“座標”碎片,赫然是這座牢房!
這個囚犯到底是誰?
亞伯的心臟乒乒狂跳,緊張得快要停止呼吸了。
囚犯伸了個懶腰。
走廊即將熄滅的燭火猛地一跳,亞伯的心差點漏了一拍。
他長著一張普通的臉,宛如置身於邱桑大師倫特朗·伯納的油畫,普通到將他的肖像往萊茵城最繁華的梅里大街上古一方,有五六十個差不多年齡的老人會推著眼鏡來認領自畫像。
他望向亞伯,渾濁的眼眸滿是笑意。
“你是來幹什麼的?”
亞伯愣了愣,巨大的反差令他摸不著頭腦,明明記憶不斷提醒他,這名囚犯是個危險至極的人物,可他完整面目竟是個人畜無害的老人。
唯獨轉過頭時,他看見老人的左臉有一塊腐蝕痕跡,疤痕可怖又猙獰。
難道,我記錯了牢房?
亞伯謹慎地貼著牆,坐到老囚犯的對面,然而,因為牢房實在太小,他們的膝蓋幾乎碰到了一起。
“打發時間。”
“你有多少時間?”他又問。
“聽說是20年,但我不打算呆得太久,先生。”
“先生,哈哈!”他撩起破爛的上衣,另一隻手撓著生瘡的腳底,“你一定做了什麼,小傢伙。你做了什麼?”
“我殺了一個貴族。”
“你沒有殺任何貴族。你認為我看起來很愚蠢嗎?僅僅因為我不善於表達,並不意味著我是昨天出生的。貴族謀殺不會讓你被關進這裡。老實告訴我——我們要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你到底做了什麼?”
“好吧,好吧。”亞伯盤起雙腿,“我被一個混賬異教徒栽贓誣陷,所以他們認為我殺了一個貴族。這就是我的故事。你呢?”
囚犯低頭看了一會兒自己的腳,它們像石頭一樣長著老繭。
“其實我不知道。”
不知為何,亞伯被逗笑了,老囚犯的表現有種可憐又荒唐的幽默。
“胡說八道。那你來這裡多久了?”
“從我記事起,”他說,“我問獄卒們我為什麼在這裡,他就是這麼告訴我的:不知道。當我問他,我什麼時候可以走,他告訴我:永遠不會。可他們都說我很壞,需要改掉我邪惡的本性。但我不記得我有沒有做錯什麼。”
“總有一天你會離開這裡的。”亞伯安慰他,“你叫什麼名字?”
“我不知道,獄卒們叫我29號。”
“你從來沒有名字嗎?”
“他們不希望我得到任何想法。這樣會讓我,呃,逃跑,或者自殺。”老囚犯指了指搖來晃去的屍體,“就像那個人一樣。我看見他把自己吊死了。”
亞伯從地上站起來,越過生鏽的鐵欄杆,他望著對面牢房小小的窗戶,從這裡能看見一塊小小的綠色,雜草叢生的農作物綿延數英里,格紋瓊斯位於萊茵城最偏僻的鄉野地帶。
“哇,別這樣,在你發瘋之前趕快坐下來。”老囚犯一下子慌了,輕輕抓住亞伯的胳膊,似乎在祈求他不要站立。
亞伯瞥了他一眼,從口袋裡掏出埃爾森神官給他的手抄經文。
“這是什麼?”囚犯好奇地問。
“《玫瑰經》。”
“嗚,我看不懂。”
亞伯把手搭在老囚犯的肩膀上:“我教你,先讀給你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