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我不會刻意記得每個和我擦肩而過的路人一樣!
亞伯心底五味陳雜,用力咬住嘴唇,直到面板泛起缺血的白色。
“我跟您提起,騎士陪練中有一位亞伯·蘭斯表現得格外凸出。”老管家介紹道,“這就是他。他有一封公文交給您。”
“原來如此。”
維舍男爵的語調毫無波瀾,用指尖叩了叩桌面,示意亞伯將公文放在書桌的一側。
又是這樣,貴族似乎沒有情緒的概念,從出生起就保持著一張恬靜平淡的臉,直到死亡為止。
亞伯的喉結動了動,不抱希望地問道:“您真的不記得我了,男爵先生?”
男爵瞥了他一眼,聲音沉靜動聽,話語卻令人絕望。
“我應該記得您嗎,先生?”
無與倫比的挫敗感襲擊了亞伯,這一天到來以前,他想象了那麼多維舍男爵的反應,想象著自己將公文丟到男爵的面前,響亮的聲音如同耳光般令他無地自容,畢竟他過去是那樣看輕了亞伯。
現實是,維舍男爵不在乎亞伯到底是在泥濘裡打滾的下城區平民,還是高高在上、給他一封搜查令的近衛隊隊員。
忽然之間,亞伯想起了以前他在圖書館讀到過的一本書,其中有個情節是貴族小姐們討論著一次拜訪村莊的經歷。
“是什麼?”主人公天真地問道,“我指那些人啊,他們真是另一類東西嗎?我好想知道。”
“他們和我們之間有很大的距離呢。”敘述者娓娓道來,“他們不像我們這樣多愁善感,不大容易被驚嚇,也不容易受傷害。他們是非常正經的,性格線條粗糙——也許這正是他們的福氣,就像他們粗糙的面板那樣,不易受傷。”
“哦!”主人公快活地說,“真叫人快慰!受了苦時卻感覺不到,這是件高興的事啊!過去,我有時為下城區的人們感到不安,現在我再也不用這麼想了。如此可見親身經歷是多麼重要啊。”
亞伯看書主要是為了識字,竟沒能察覺到情節的荒誕,直到他凝視著轉動鋼筆,閱讀公文的維舍男爵,這段小說情節無比清晰地浮現在他的腦海,且鮮活靈動地迴圈播放著。
“噹噹噹。”
拍打按鈴的聲音驚醒了亞伯,老管家不知何時離開了,維舍男爵呼喚起新的僕人。
“給這位先生安排一個過夜的房間。”他吩咐完趕來的管家,朝亞伯略一頷首,“祝您渡過安穩的夜晚,願月光保佑您,先生。”
大門在亞伯身後合上,門縫中,維舍男爵恢復了轉筆的姿勢。
亞伯忽然覺得沒意思,成為貴族的一員這個夢想也好,被這群傢伙寫進歷史書歌頌、流芳百世也好,都沒有意思了。
他甚至認為,被人歌頌是一件噁心的事;商人會把名人的頭像做成畫像、雕塑、掛毯,賣到世界各地,賺得盆滿缽滿。
這樣一來,出人頭地有什麼意義?
在柔軟的床上輾轉反側,亞伯迷惘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