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直打到擋風玻璃一片模糊後,槍聲才停下來。槍聲停了,思從車內收集了所有的三十多發9毫米手槍子彈,裝入自己的衝鋒槍後才開門下車。
剛一站定,一發子彈飛來,擊中了她的胸口,彈開了。她伸手拍拍衣服上的小洞,抬頭向子彈飛來的方向望去:那是一個黑色母人,她用一把帶瞄準鏡的步槍在對她射擊。
思能聽到她罵了一聲,她又在瞄準,跟著槍又響了,彈頭又飛了過來,這一次是朝頭部打來。那彈頭離她腦袋瓜兩寸就被無形有質的東西又彈開了,思的魔法損失兩個點數,但很快又自行恢復充滿。
思向那母人舉起衝鋒槍,跟著又放下,她用魔法心靈控制,讓那個黑色的母人將槍口轉向她身邊兒子。
槍響了,那個母人尖叫一聲後大哭,其餘的人被這情景驚呆,忘了開槍。
思走了,走到射擊死角。在思看來,總是要殺人,殺一個和殺多個是有區別的,就是出力的大小,用最小的力殺一人換取他們停止射擊,是最合理的。她並不想和這些人交流,交流是要付出代價的,至少得吃上七八發子彈,或者不止。
當人們發現一槍打不停她時就會打第二槍、第三槍……直打到槍中沒子彈為止!到那時,他們才會想到有交流這種東西。
憑什麼非要先挨子彈?人類先去死行不行?霸道的思維就是這樣。思不是神,她不履行神的義務,她不把人類當寶貝看。
當思越過路障,走到一棟樓房下時,碰上一個公的人類,他還是個孩子,他一見思便大叫:“殭屍!殭屍進來了!”叫完轉身就跑。
那些伏擊她的人似乎對她已不感興趣,他們撲向那輛喬治巴頓裝甲車,他們在搶車。
搶了又如何?車子開不了多遠,一出城市的鋼筋水泥牆高樓,就是超能者都沒有安全保障,而思本來就是要在這下車的,他們浪費了很多子彈,還把擋風玻璃打花了,得了車,也不過撿到一把槍和幾百發子彈而已。
思不理他們,繼續走過,沒人再攔她,她走向雪花紛飛又亂七八糟的街道中,隨後消失在各大樓之間。
她知道這裡的人已是驚弓之鳥,凡是外來者都被他們按對殭屍那樣對待。還有,他們要離去,這三個城鎮中以經沒有汽油了,他們有車也走不了。她也知道在她身後十公里處就是殭屍群,它們正向這城市移來,天黑時就到,這個城市無救。
理論上可救,條件是大夥齊心協力!但這個要求太苛刻,為什麼?因為出來向思阻擊的人都是普通人,高階別的人都在城市中間的大樓中躲著,他們的命金貴些。
思向城市中央走去,她不須要地圖,她在下車時就用超視覺感觀“看”完了這些個城鎮,知道在這城鎮中哪人多,哪人少,高手在哪,低手在哪。
城鎮在整合前就經過洗禮,所剩下的人不足原來的十分之一,很多樓房都是空著的,很多樓房也是快倒塌了的。她穿越在其中沒人攔截,當她到達城市中間的交易所時,魔人正收拾東西在撤退,他們也知道這個城市沒有擺攤的必要了。
雙方對望一眼,誰也不作聲,魔人們穿時空而去,思則進了那個被棄了的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