輛車,1964年新款上市的一輛龐蒂克gto
整個香港只有五十輛,龐蒂克香港地區的總經理史密斯,經常光顧我和阿月在觀塘的會所,也經常出入賭檔。
當時他承諾給我留一張購車憑證,只是龐蒂克當時的價格是三十五萬,實在太過於昂貴,我打算再賺幾個月的租,年後再說。
“阿月,你說我,阿豪,阿義,三兄弟如果走粉的話,我們現在的身價應該會是多少?”我摟著阿月,躺在了沙發上,點上了一根菸。
“你想什麼呢你?”阿月拿著一疊鈔票,打了我的頭一下。
“不是啊,我就是想一想而已啦,我們三兄弟,做什麼都不會比別人差,就是唯獨我們立下誓言,不會走粉,阿公歐文叔也支援我們這樣做。”我說道。
在十四號,走粉的人,是永遠沒有資格做話事人的,這條規矩究竟誰定的,我不知道,總之整個十四號,也沒幾個人在走粉。
“阿文,我問你,你當初走上社團這條路,是為了什麼?”阿月轉過身,問我。
“為了報仇,然後,為了吃飯,讓父母過上好日子。”我說道。
“小鳳的仇報了,阿叔伯母也過上了好日子,已經夠了,不要忘了初心。”阿月說道。
以前家父藍江在的時候,九龍沒有規矩,治安混亂,各個堂口打的不可開交。
現在雷老總來了,有一套自己的管理體系,天下太平,以後我們各自搵食,再也不要打打殺殺了,多好。
“而且,阿文,我從八歲就出來在觀塘賣花,再到舞小姐,我見過太多的人了,走粉,是賺快錢,但是終究是死路一條,而且,你也不適合做這行。”阿月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