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給開通特區通行證。”
“另外一個你們計劃的招商引資也挺好的。”
楊書記頓時心虛了。
這招商引資,強行拉人落戶的餿主意,就是他上任後不久想出來的。
楊傑則是對其進行完善。
“可以告訴他們,來咱們這裡也可以一樣拿到貨物。”
“咱們的第一個商圈,就是搞批發。”
“只要您同意,我可以出去跑,把周邊的工廠的貨物都拉到這邊來。”
楊傑的思路其實是和義烏小商品的發展思路差不多的。
一方面是給流動商人主動提供一個場所。
沒有合適的房子,就拿海港的報廢集裝箱改一改。
能遮風擋雨就成。
另一個就是主動引導羅湖區的工廠,不管是私人的還是國營的,甚至香港的,拿貨到這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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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本人,則是坐擁最大的物流園。
隨便上哪裡淘汰報廢的汽車,修一修就好了。
到時候自己就做貨車出租業務。
人員可以把控到最低6人標準。
這就規避了辦工廠的風險。
等風頭過去後,再考慮辦廠,開辦自己的汽車王國。
或者乾脆做房地產開發,搞個自己的恒大舞蹈團,美滋滋。
土地經濟,未來三十年都是最堅挺的一項。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關於是否允許私人持有汽車。
卡車,那也是車。
楊傑給南頭管理區規劃了這麼美好的藍圖,楊書記也打算投桃報李。
為此,他還專門在特區專項會議上說出了這個問題。
“這私人貨車不是給他一個人享用的,而是組建物流園。”
“各位領導,咱們開發特區是為了什麼?”
“還不是希望民營企業一起參與市場活動?”
“這麼做,都是為了更好的服務社會。”
有人提出反對意見。
“你能保證,他不會把車子銷售到其它區域嗎?”
“要知道,天津那邊可是發生過大規模走私車輛的嫌疑。”
“這事可是被上面大力批判的。”
楊書記也惱火:“那怎麼辦?老葉你把羅湖區的商人給我勻一辦過來,我立馬否決他。”
“更何況,這是貨車,不是轎車。”
對方立馬啞巴了。
最後還是寶安縣的領導和惠陽縣的領導(深圳特區早期是雙領導結構)多方協商下,作出判決。
允許私人持有和經營貨車,但不允許持有轎車。
貨車是利國利民的,轎車純粹是享受的。
性質不一樣。
:()回到八十年代當航空大佬